博湖县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规范集体协商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博湖县总工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5名,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企业退休离岗,60岁以下人员。 (二)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热心服务职工群众,廉洁自律,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与责任心。 (三)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知识,了解集体协商业务,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协商谈判、调查研究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规范集体协商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博湖县总工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5名,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企业退休离岗,60岁以下人员。

(二)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热心服务职工群众,廉洁自律,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与责任心。

(三)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知识,了解集体协商业务,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协商谈判、调查研究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独立完成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协商谈判、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已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凡有以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一)本人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外籍人员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三、工资待遇

(一)工资参照自治区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薪酬执行;

(二)以上岗位社会保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退休人员不缴纳社保)的规定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不缴纳)于入职半年后缴纳;

(三)以上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21日19:00。

(二)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执)业资格证、退休证明等材料,格式为PDF。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239627424@qq.com。

联系电话:0996-6622380

(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考试、面试、体检及综合考察(届时电话通知)。

(五)公示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开展岗前培训。

附件:2026年博湖县总工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wps

博湖县总工会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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