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的前身新疆医学院,是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项目之一。1954年7月,新疆医学院开工建设,在党中央关怀下,中央卫生部先后从北京、上海、山东、江苏、辽宁等15个省市抽调上百名教学、医疗、管理干部支援建设。1956年10月,新疆医学院开始招生。1998年6月,新疆医学院与新疆中医学院合并,成立新疆医科大学。2016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共建新疆医科大学的意见》,学校正式成为部委省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2个主校区,下设18个院(部),有9所直属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7所非隶属临床医学院。另有18所教学医院,95所实习医院,45所专业实习基地。
学校专任教师1703人,其中博士、硕士学位1523人,占比89.43%;高级职称924人,占比54.26%。博士生导师515人,硕士生导师1575人。
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4人。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9人、教学能手18人。5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1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优秀共产党员”2人,“全国劳动模范”4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0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人。
学校所辖9所直属附属医院,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以满足疑难危重疾病救治和新疆、周边国家特高发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全疆医疗系统主力军优势,形成了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疗资源集群,为“健康中国”“健康新疆”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不断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交流合作,与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建立了全面对口支援协作关系,与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等30余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俄罗斯、格鲁吉亚、法国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60所大学、医疗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包括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2024年、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6月16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8.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并持有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中国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10.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分别参照2023年9月发布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及2018年8月发布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执行。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高校自主设置专业,须由毕业院校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其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1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6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在报名时限内,应聘人员登录新疆医科大学招聘网,进行账号注册、招聘岗位申报,并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所需印证材料,材料清单及上传要求见附件4。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报名无效。(网址:https://zhaopin.xjmu.edu.cn,建议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浏览器)
3.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医科大学官网认真阅读《新疆医科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4.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经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应聘人员注册后详细填写报名信息,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伪造、变造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此次报考(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组织,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供的印证材料进行确认审核。资格审查应当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应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不得入闱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
(三)考核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均采取考试方式,分为笔试、面试、试工三个考核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试工成绩占30%。
1.笔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笔试组织安排、成绩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
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在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其他材料栏目)。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下一环节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入闱下一环节。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组织安排、成绩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
3.试工(含试工考核)
试工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入闱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为5个工作日(试工环节为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试工组织安排、成绩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
4.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将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5.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30%+试工成绩×30%。
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考核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开展。
(四)体检
1.组织与标准
由新疆医科大学统一组织实施,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具体医院由学校确定并于体检前通知,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提前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告。
2.体检纪律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伪造、涂改体检材料,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结果处理与复检
(1)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闱下一环节。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新疆医科大学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由新疆医科大学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结果为最终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体检结果。
(3)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4.体检费用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将按照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因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试用期学校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咨询电话
2026年6月16日至6月25日,应聘人员可在工作日10:00-13:30、15:30-19:30来电咨询。
学生处:0991-2110128(张老师)
人文学院:0991-2110381(吕老师)
国际教育学院:0991-2110820(安老师)
人事处:0991-2110072(薛老师)
报名系统技术服务咨询电话:18120577812(王老师)
五、招聘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四)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2110029
六、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xjrc365.com)、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网(www.xjrsks.com.cn)、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附件:
1.1.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下载)
2.2.附件2: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3年9月)(下载)
3.3.附件3: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8月)(下载)
4.4.附件4:报名材料清单及上传要求(下载)
5.5.附件5:报名系统操作手册(下载)
新疆医科大学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