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在岗人员选聘禁毒专职工作人员33名公告

文章摘要

为持续巩固禁毒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长期管理,强化基层治理基础保障,服务保障自贸港封关运作大局。现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外在岗人员(含各镇(区))选聘33名禁毒专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禁毒专干”),并通过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中共万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各镇(区)从事禁毒相关工作。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要求 (一)选聘对象 经万宁市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万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外在岗人员(含各镇(区))。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人数共计33人,具体选聘岗位人数分布如下: (三)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为持续巩固禁毒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长期管理,强化基层治理基础保障,服务保障自贸港封关运作大局。现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外在岗人员(含各镇(区))选聘33名禁毒专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禁毒专干”),并通过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中共万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各镇(区)从事禁毒相关工作。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要求

(一)选聘对象

经万宁市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万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外在岗人员(含各镇(区))。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人数共计33人,具体选聘岗位人数分布如下:

(三)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禁毒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6月24日至2008年6月23日);

5.工作经验要求:为万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外在岗工作人员,且在岗工作满1年及以上(截至报名截止之日仍在岗);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因违法违纪行为被立案调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军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6月23日14:00-2026年6月26日14:00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万宁市2026年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在岗人员选聘禁毒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照片和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网址如下: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577fQTonya7eZrIrkoWjKRghLD%2FLDrRQhwE1SdpQzhs7cLtwZQ

3.报名及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身份证国徽面及人像面;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进行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且在有效期内);

(6)万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外在岗工作人员,且在岗工作满1年及以上(由主管单位盖章,详见附件1);

(7)个人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详见附件2)

(8)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

(9)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在自开具之日起3个月有效期内);

(10)其他选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资格审查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根据要求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审查时间截止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6月23日14:30-2026年6月26日17:30。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资格复审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复审结果。审查时间截止时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地址: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纵一北路南侧86号二楼(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

3.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身份证国徽面及人像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1张);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进行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且在有效期内);

(6)万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外在岗工作人员,且在岗工作满1年及以上(由主管单位盖章,详见附件1);

(7)个人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详见附件2)

(8)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

(9)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在自开具之日起3个月有效期内);

(10)其他选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积极关注待君网关于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等)参加面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素质。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用。

2.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聘禁毒专干工作无关。

(五)体检

1.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同分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录用)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至少同级别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则予以聘用。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各选聘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选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福利待遇

(一)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与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

(二)基本工资2800元/月(含个人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

五、特别说明

(一)选聘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考生应服从调剂。中共万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可根据情况将空缺岗位进行合并,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

(二)考生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若因通讯联络不畅造成无法联络到考生,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参加本次选聘。

(三)本次选聘相关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万宁政法(微信公众号)、待君网、海南选聘求职平台(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四)本公告由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负责解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5230708;报名咨询电话:0898-6222600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1.工作证明

2.个人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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