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帮扶工作,充实医院日常服务力量,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上级人社部门就业见习工作相关规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需招录、规范管理、严格考核,确保见习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就业见习生60名,主要涵盖岗位:护理岗位、康复治疗技师岗位、收费结算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日常工作,服从医院岗位安排及日常管理;
3.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服务意识良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无同类就业见习经历、未缴纳企业职工社保、无稳定就业记录;
5.2026年应届毕业生;
6.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护理岗位(50名)
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取得国家级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分数线。
2.康复治疗技师岗位(4名)
本科及以上学历,康复治疗学或康复治疗技术专业。
3.收费结算岗位(6名)
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类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财政税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本次见习岗
1.在校在读学生(未取得毕业证书);
2.已参加过政府补贴类就业见习的人员;
3.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参保记录人员;
4.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等其他同类就业扶持政策人员;
5.有违法犯罪记录、党纪政务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员;
6.存在吸毒、赌博等劣迹,或有扰乱医疗秩序、违反医疗卫生行业从业规范不良记录人员;
7.在各类单位招考、见习招录中存在弄虚作假、舞弊等严重失信记录人员;
8.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或其他无法胜任医院一线轮班工作的身体疾病,体检不合格人员;
9.法律法规及人社部门就业见习政策规定不得参加见习的其他人员。
五、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至少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录用为医院正式职工,未通过考核的,自动终止见习关系。
六、待遇
1.按照当地人社部门标准发放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按月足额发放;
2.统一购买见习期间意外伤害险;
3.提供规范的岗前培训、岗位带教,积累医院工作经验;
4.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出具正式见习证明,为后续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期间的工作日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全套“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护理岗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考试成绩合格证);
6.普通话等级证书;
7.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报名方式及地址: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将材料提交至喀什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门诊楼5楼人事科)
咨询电话:0998-2522116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四)考核方式:
护理见习岗、康复治疗技术见习岗:考核分为笔试、专业操作考核两项,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 40%,专业操作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 60%。
收费结算见习岗: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项,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 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 60%。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对并列人员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统一在喀什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且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正式录用后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12个月,见习期出现违规、违纪、旷工等被证明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将解除见习协议。
温馨提示
1.来院就诊的患者可选择多种挂号方式:
(1)持本人身份证可在门诊1、2、3楼自助机挂号;
(2)可在窗口挂号;
(3)可使用手机进行移动就诊,流程如下:搜索 微信公众号:喀什市人民医院银医通—移动就诊—信息登记—绑定医保卡—可进行实时、预约挂号、门诊缴费(医技、处方缴费)、退费、查询报告等。
2.初诊后三日内享受一次免费回诊,在同一院区的同一科室进行回诊。流程如下:在需要回诊的科室,相应楼层的分诊台持身份证或报身份证号进行有序分诊(回诊号)后就诊,无需缴纳挂号费。
3.我院互联网医院已开通,复诊患者可在手机上进行在线复诊。流程如下:搜索 微信公众号:复诊的患者也可以选择 :喀什市人民医院银医通—移动就诊—互联网医院—转入互联网医院小程序—在线问诊或复诊配药。
4.喀什市人民医院、喀什市人民医院(老院区)门诊收费窗口24小时进行门诊就诊卡清退工作,咨询电话:0998-2207532(白天),0998-2210729(24小时)
5.喀什市人民医院咨询电话
喀什市人民医院总值班电话:18309987120
喀什市人民医院(老院区)总值班电话:18409987120
心理咨询电话(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热线):0998-2215990
健康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9399273451
康复医学科咨询电话:18134839002
疫苗接种门诊咨询电话:19399272561
喀什市人民医院两院区门诊开设情况
喀什市人民医院门诊开设以下科室:
1)急诊科:24小时接诊。
2)普通门诊:设有感染科、泌尿科、神经内科、脊柱外科、消化血液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肾病风湿免疫科、关节外科、皮肤烧伤科、妇科、产科、普外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神经胸部外科、老年医学科、体重管理门诊、美容外科门诊、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儿科。
3)专家门诊:设有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泌尿科、消化血液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肾病风湿免疫科、皮肤科、妇科、产科、普外科、脊柱外科、美容外科门诊、眼科、口腔科诊室(具体出诊时间详见本周门诊排班)
喀什市人民医院(老院区)门诊开设以下科室:
1)普通门诊:设有儿科、康复医学科、临床心理科、健康管理中心、中医科。
2)专家门诊:设有儿科(具体出诊时间详见本周门诊排班)
3)便民门诊: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开诊。
喀什市人民医院交通路线
喀什市人民医院:喀什市东城区深喀大道北侧朝阳路181号,乘坐18路、12路、55路、6路公交车均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