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求,我院面向社会招聘见习人员,根据《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琼人社规〔2025〕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见习人员40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屯昌县人民医院2026年招聘见习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须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6.本人名下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等经营类职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屯昌县人民医院官网、屯昌县人民医院订阅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后续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在屯昌县人民医院官网、屯昌县人民医院订阅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名材料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后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至指定邮箱:tcxrmyy5393@163.com。
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屯昌县人民医院官网、屯昌县人民医院订阅号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2),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5日。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信息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按以下顺序逐一提供材料
①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屯昌县人民医院2026年招聘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粘贴照片并本人手写签名扫描后上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
④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
⑤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在有效期内含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为6个月。
⑥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4,手写签名后上传);
⑦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屯昌县人民医院官网、屯昌县人民医院订阅号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见习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和见习工作期间,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见习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1.考试为面试考核。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2.注意事项
(1)考生应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同一岗位的2名及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进行加试。
(四)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并由医院医德医风管理部门人员陪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屯昌县人民医院官网、屯昌县人民医院订阅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聘用与待遇
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见习协议(12个月)。见习岗位人员基本工资为2070元/月,医院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为100元/年。已取得对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且经科室考核认定能够独立开展岗位工作、独立值班的见习人员,科室可根据其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给予岗位补助。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4号)各项规定。
六、见习人员管理
(一)见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院方的工作调配;
(二)考核机制:实行日常在岗考核、月度阶段性考核、见习期满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含思想品德、工作纪律、业务能力、出勤、服务质量、见习工作成效等方面;
(三)留用机制:见习期满综合考核优秀者,医院可择优转为本院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七、其他事项
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考生自行备份留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屯昌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最终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898-67815393(人事科)
监督电话:0898-67812338(医德医风管理科)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1:屯昌县人民医院2026年招聘见习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屯昌县人民医院2026年招聘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