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一、引才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引才对象及范围 面向海内外招聘完全符合《西华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西华行字﹝2025﹞127号)规定的引才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需服从学校教学计划安排。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一、引才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引才对象及范围

面向海内外招聘完全符合《西华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西华行字﹝2025﹞127号)规定的引才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需服从学校教学计划安排。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有过性侵违法犯罪记录者。

(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人才引进条件

人才引进条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为应聘当日,年龄计算为周岁。具体条件如下:

层次数量学科及专业方向学历学位及职称条件年龄入选条件(符合之一)薪酬待遇
顶尖人才不限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不限不限在国家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做出卓越贡献,且取得过相关领域荣誉和成绩的两院院士等国家级顶尖人才,以及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与学术水平的人才。“一事一议”,提供具有区域竞争力的薪酬和配套待遇
领军人才不限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不限≤60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且取得过相关领域荣誉和成绩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2、3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第1、2、3完成人);以及学术层次、专业水平与上述人员相当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拔尖人才不限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不限理工类≤50;人文社科类≤55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做出显著贡献,且取得过相关领域荣誉和成绩的国家级青年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第2、3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第1、2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2、3完成人)、二等奖(第1完成人)获得者;以及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与学术水平的人才。
省级人才不限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博士、正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50在相关领域做出较大贡献,且取得过较高荣誉和成绩的省部级领军人才;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1完成人)获得者;以及学术层次、专业水平与上述人员相当的其他高层次人才。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四川省规定执行,学校发放安家费和配套科研启动费
储备人才不限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博士、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45具有冲击省级及以上荣誉学术潜力,且在相关领域做出一定贡献的省部级青年后备人才;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2、3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以及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与学术水平的人才。

二、引进方式

引进人才可联系相关学院(详见附件1),根据引才实际情况由学校确定引聘方式,按规定办理调动或考核招聘手续,长期开展引进,学校择优遴选。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钟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33633

电子邮箱:renshi@xhu.edu.cn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999号西华大学人力资源部

邮编:610039

西华大学

2026年7月17日

附件1: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方式
机械工程学院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0507 分管领导:张院长 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085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周若兰 联系电话:028-87720513 分管领导:韩锐 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1298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联系人:段沙 联系电话:028-87720521 分管领导:史院长 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8660
电气与电子信息学院联系人:祁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0529 分管领导:雷院长 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0567
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6572 分管领导:牛院长 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0556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0545 分管领导:潘院长 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0273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0552 分管领导:饶院长 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0550
汽车与交通学院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0534 分管领导:孟院长 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6525
航空航天与智能装备学院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5996 分管领导:江院长 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8807
理学院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3006 分管领导:陈院长 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9463
经济学院联系人:苟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0876 分管领导:程院长 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0840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联系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028-87387821 分管领导:张院长 分管领导电话:028-87387552
社会工作与健康管理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8-87387369 分管领导:胡院长 分管领导电话:028-87387330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1317 分管领导:冯书记 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0580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3099 分管领导:王院长 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1013
外国语学院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2593 分管领导:李院长 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0571
管理学院联系人:饶老师 联系电话:028-87387139 分管领导:王院长 分管领导电话:028-87387163 邮箱:wangyc8684@qq.com
美术与设计学院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3068 分管领导:孟院长 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2168
音乐与舞蹈学院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7387847 分管领导:向院长 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2298
应急管理学院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15184432356 028-87387460 ;028-83713433 分管领导:李院长 分管领导电话:13540082419 028-83713374
体育学院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18227627968 分管领导:张院长 分管领导电话:13981933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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