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加强医院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闵行区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岗位信息如下: 岗位信息 简历投递方式 联系方式 021-33586700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 3.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并符合以上岗位信息中的具体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原事业编制、中高级职称、规培合格人员、紧缺专业人员等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要求。 4.

为加强医院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闵行区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岗位信息如下:

岗位信息


简历投递方式

联系方式

021-33586700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

3.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并符合以上岗位信息中的具体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原事业编制、中高级职称、规培合格人员、紧缺专业人员等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要求。

4.临床医师(含中医、口腔),如为2010年及以后毕业,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日期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中高级职称、紧缺专业人员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限制。

6.“最低工作年限”说明: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 。

7.“年龄上限”说明: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40周岁”,是指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原事业编制、中高级职称、具有招聘单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8.“应届毕业生”说明:

(1)在202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2026年博士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2)毕业证书落款在2025年且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生),在2025年,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在本次招聘中可认定为应届毕业生。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人员。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

2.报名方式:扫描小程序码,填写信息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3.报名所需材料: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相应岗位的卫生类资格证书、个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有最低工作年限及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社保缴费记录、退工单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以电子版形式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投递,逾期将不予受理。面试资格审核当天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单位或岗位的,以首次报考岗位为准。

(2)报名结束后,后续招聘单位可根据人员报名应聘情况,不限时接收空缺岗位的人员简历。

(3)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签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需本人签字),考生须对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确认其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次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考试(考核)。由各招聘单位组织笔试、面试等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请注意查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

3.体检和考察。各岗位按考试(考核)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考察主要涉及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记录等。

4.主管部门审核。区卫生健康委对各招聘单位报送的拟聘用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的上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公示聘用。事业编制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mh.gov.cn)政务公开栏目公示,非事业编制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mh-hospital.sh.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有关人才政策待遇说明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闵行区有关人才激励政策。非本市户籍,符合本市相关政策的,协助其申请上海市常住户籍、居住证积分等。

五、相关事项可查看“今日闵行”微信公众号公告

附件

附件1:个人基本信息表.xls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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