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持续优化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天河区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52名。
(二)岗位设置。设A、B岗位(详见附件1)。
1.A岗:面向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广州市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人数37名。
2.B岗:面向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天河区各街道在岗编外人员,岗位人数15名。需报考人提出申请,且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推荐函》(详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3.能接受周末、节假日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居住证满3年及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广州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连续满3年及以上的,视同符合上述居住证年限要求);非本市户籍的广州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居住证限制(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2025届广州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30日(不含当天)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30日(不含当天)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30日(不含当天)之后出生;
7.退役军人报考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30日(不含当天)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30日(不含当天)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8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30日(不含当天)之后出生;
8.招聘岗位中的学科、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性加分
考生符合以下条件的每项可获得加分,直接在笔试成绩上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5分:
1.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可获其中一项加分:持初级证书加1分,持中级及以上证书加2分;
2.户籍地或居住地与报考岗位在同一街道的(即职住一致),可加1分(仅适用于B岗);
3.近三年在本单位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每获一次可加1分(仅适用于B岗)。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政策性加分审核、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日9:00至8月4日18:00截止。报名期间前两日考生可在系统查看各岗位报名情况。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https://thszzp2026.zhaopin.com)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本人有关证件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及规范的近期电子证件照片进行报名。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按照提示在报名系统中勾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选项。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报名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3.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对考生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中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4.开考比例。各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报考要求。每位考生请细致查阅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限报1个岗位。践行诚信报考,考生报名与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考生须对填报和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未按报名系统要求准确填报资料,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出现其他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线下闭卷笔试的方式。
2.笔试时间与地点。预计8月16日上午在广州市举行,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建设、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社会工作、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等内容)。
4.工作指引。
(1)笔试确认。报名系统设置确认参加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6年8月6日9:00至8月9日24:00前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网上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打印准考证。考生请于2026年8月12日9:00至8月16日9: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再提供准考证打印服务。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未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公告将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名系统发布,发布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成绩。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按4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政策性加分审核
1.时间地点。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证明材料于2026年8月17日至18日9:00-12:00、14:00-18:00前往招聘单位现场审核点(详见附件4)进行政策性加分资格审核。
2.材料审核。考生本人须按照《天河区2026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政策性加分审核要求》(详见附件5)一次性完整提交证明材料并现场书面签字及加盖指模,以此对其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现场予以确认加分分值。
3.审核结果。通过政策性加分条件审核的考生,可加分分值将直接在笔试分数上予以累计计算。若考生本人无法按时一次性完整提交政策性加分条件所需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视为审核不合格。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1.人员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人数不足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实际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到低顺序进行确定,如遇入围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则一并列入面试。
2.时间地点。考生根据招聘单位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招考条件以及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真伪。若考生本人无法按时一次性完整提交招考条件所需证明材料或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对应聘岗位的适应性、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6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员人选;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综合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最终按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人员人选。
若同一岗位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由高到低排序;若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考生综合成绩及获得进入体检环节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布。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项目。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根据招聘单位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复查及人员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须在通知体检起一个月内得出体检合格结论,逾期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进入体检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缺额的,所致缺额按照对应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女性考生怀孕的,应在体检前主动向招聘单位说明怀孕情况,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医学证明及本人书面申请暂不进行X光、胸透、妇科等项目检查,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完成剩余项目检查。
(七)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施,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组织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招聘单位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个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或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其一贯政治表现和业绩鉴定材料等形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确保拟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因考生个人原因或其原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在收到考察通知的3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对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予聘用,所致拟聘人数缺额的,应当从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名单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要求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被反映、投诉的,聘用单位组织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反映、投诉事项需阶段性查实才能办结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核查结论出具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综合成绩自公示日起一年内,出现考生体检不合格、组织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应聘资格(详见附件6)或聘用后离职的,按对应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补缺(如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
3.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天河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公积金,享受法定的假期等福利待遇。
四、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涉及的公告、公示等考务相关信息将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发布,考生可同步关注报名系统https://thszzp2026.zhaopin.com信息,并请保持通讯畅通。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本次天河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报名,系统初审通过并下载笔试准考证,但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下一批次我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资格,请各位报名考生审慎对待;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复习参考材料。
4.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计算截至公告首日。
5.涉及招聘公告、招聘政策、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疑问的,考生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9:30-11:30、14:30-16:30时间段内致电020-38622548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涉及报名系统问题,请考生于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致电02022692860-88081咨询(仅限移动电话拨打)。
6.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考生可以向中共天河区委社会工作部反映公开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电话:020-38622552。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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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天河区2026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1-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2 同意报考推荐函.wps
附件3 天河区2026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网络报名须上传材料清单 .wps
附件4 天河区2026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各招聘单位信息一览表.wps
附件5 天河区2026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政策性加分审核要求.wps
附件6 关于自愿放弃招聘XX环节的声明.wps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