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6〕279号)、《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相关业务流程工作指引》相关规定。为有力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结合用人单位用工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共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63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友谊县户籍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够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3、报名前6个月内,需经过不少于3次岗位介绍和1次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四、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包括担任企业董事、监事、法人、财务管理等职务)人员和已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
2、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五、审核登记所需材料:
1、所在社区就业劳动保障服务站出具3次岗位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佐证材料一份(原件);
2、所在社区就业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所在社区就业劳动保障服务站开具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正反面打印到一张纸);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张(首页和本人页打印到一张纸);
6、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个人社保参保证明、住房公积金)查询结果各打印1份(详见附件2);
7、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一张及学信网截图一张;
六、审核及公示:
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如报名人员有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报名资格。确定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在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
1、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2、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进行递补。
3、聘用期限3年,期满后,聘用协议自行终止。
4、试用期考核。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试用期表现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资待遇:
对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1910元/月(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八、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对在岗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无故旷工连续15天的、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就业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聘用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九、审核登记时间及地点
审核时间:2026年8月6日-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 下午13:30-4:30
审核地址:友谊县民生大厦806室
联系电话:0469-5819706
附件1:友谊县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小程序查询流程.docx
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