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区基层就业服务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筑牢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阵地,补齐基层就业服务力量短板,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吉林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配备社区就业服务专员的通知》(吉人社联【2026】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涉及16个街道54个社区(含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街道办事处4个社区),计划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54名,具体岗位详见《2026年宁江区公开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帮扶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10号)标准认定,满足以下七类人员之一即可:
(一)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二)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下同)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三)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四)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
(五)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提供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协议书或相关证明)。
(七)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三、岗位职责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1.配合当地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开展劳动力入户调查、信息摸排核对等相关工作。
2.开展就业创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3.及时发布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求职需求、招聘岗位、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培训等信息。
4.开展辖区内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依托吉林“智慧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5.摸清辖区内劳动者就业失业情况,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服务需求,定期调查辖区内用人单位用工需求。
6.为辖区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失业登记、求职招聘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开业指导、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就业扶持政策申领等服务。
7.及时组织推荐辖区内重点群体参加招聘活动、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活动,面向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实施就业援助。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创业服务。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宁江区户籍,户籍落籍时间在2026年8月9日前(含8月9日);
5.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非宁江区户籍的;
7.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
8.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人员;
9.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曾领取三年社保补贴的;
10.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累计申领期限满三年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仅限填报一个岗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本公告,认真核对本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变更报考岗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4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宁江区就业服务局二楼(宁江区长宁南街688号)。
3.报名材料:①填写完整的《2026年宁江区公开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报名表》(附件2)、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④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证件照片2张、⑤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二)资格审查
1.由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名人员必须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1.发放时间:2026年8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发放地点:宁江区就业服务局二楼(宁江区长宁南街688号)。
(四)开考比例
此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六、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考生自备考试用品)。
2.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3.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通用知识和街道社区专业知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成绩在宁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6.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自动放弃面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宁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宁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七、公示与递补
依据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宁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公示前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以上)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与管理
1.此次公开招聘的社区就业服务专员不纳入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
2.被聘用人员日常管理由所在街道和社区负责,业务上接受人社部门指导。对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街道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聘用期限为三年,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订,3年期满后聘用协议自动解除。在岗期间,如果国家及省、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聘用期限,按照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3.被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按照吉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补贴按现有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宁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438-6831239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提醒考生注意:每名考生只能在《2026年松原市宁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或《2026年宁江区公开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公告》中选择其中1个报考,以上两个招聘考试同时进行。
附件1:2026年宁江区公开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岗位设置表
附件2:2026年宁江区公开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报名表
宁江区公开招聘社区
就业服务专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