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捷安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因项目业务服务需求,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市场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泾源县公办幼儿园从事保育教育配套服务的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遵循按需设置岗位、按岗位开展招聘、德才兼备、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性质
本次招聘为社会化、市场化、企业自主化、职业化用工招聘,被录取人员为本公司项目专属服务员工,与我司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建立规范劳动关系,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发放工资、保障各项劳动权益。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师岗位37名,保育员3名,共计40名。
1.泾源县第二幼儿园3名;
2.泾源县第三幼儿园3名,保育员3名;
3.泾源县第四幼儿园2名;
4.泾源县第五幼儿园4名;
5.泾源县新民乡中心幼儿园3名;
6.泾源县新民乡先进幼儿园2名;
7.泾源县新民乡照明幼儿园3名;
8.泾源县泾河源镇中心幼儿园5名;
9.泾源县泾河源镇兰大庄幼儿园5名;
10.泾源县黄花乡中心幼儿园1名;
11.泾源县六盘山镇集美幼儿园1名;
13.泾源县大湾中心幼儿园3名;
14.泾源县大湾杨岭幼儿园2名。
本次实行定向招聘,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定向应聘一个岗位,对报名人数及比例不足的岗位公司进行调剂,报名人员必须服从调剂。
四、服务地点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
五、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身体条件
1.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胜任岗位工作和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与心理素质。
2.五官端正、肢体健全、体表无明显纹身和疤痕。
3.无传染疾病、精神病史、吸毒史、重大疾病史。
4.语言流畅,视力、听力、嗅觉不得影响履行工作职责。
5.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结果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三)职业条件
1.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和就业择业观。
2.具有积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和爱岗敬业奉献的职业精神。
3.自愿加入招聘单位及组织、从事招聘岗位职业。
4.认同接受招聘单位属性、文化价值理念、运营管理模式、岗位工作性质、薪资待遇保障。
5.敬畏规则,崇尚荣誉,尊重他人,团结同事,维护集体利益和形象。
6.热爱幼儿教育,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7.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善于学习,积极进取,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争做优秀的职业人。
(四)岗位条件
1.幼儿教师岗位
户籍:具有泾源县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在六盘山镇、大湾乡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人员户籍不限)。
年龄:18周岁(2008年8月1日以前出生)至38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学历:中专学历(限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资格: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保育人员岗位
户籍:具有泾源县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年龄:18周岁(2008年8月1日以前)至38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学历:中专以上学历;
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和幼儿《保育员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名
1.泾源县域内公办幼儿园聘期未满的人员。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调查处理,尚未结论的人员。
3.被辞退的国家公职人员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
4.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的人员。
5.因违反管理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及解聘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或个人征信严重失信的人员。
7.利用网络等途径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的人员。
8.违法串联、集会、上访,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微信、QQ等形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及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员。
9.不认同和接受(响应)本《招聘公告》内容及规则要求的人员。
10.为保障广大妇女权益,应聘者在休产假期间应自觉告知情况,并不得报名。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宁夏捷安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外发布。
(二)接受报名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模式,设立线下专场报名点位,同步提供报名咨询、材料填报等配套服务。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现场同步完成应聘人员资质条件核验,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应聘人员补齐申报材料、规范完整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
2.资格核验贯穿招聘全部流程,各环节均会再次复核应聘资质;任一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存在违规报名行为或提交虚假材料的,将即刻取消报考、聘用相关资格,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职业测评
严格依据招聘准则及相关规定分环节、分比例择优筛选应聘人员;测评采用单项淘汰机制:资格核验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达标者进入面试,面试合格人员统一安排体检,体检达标人员开展综合考察,考察通过方可办理入职手续并参与岗前培训。
1.笔试
采取闭卷作答形式,试卷满分 100 分,作答时长 90 分钟。笔试命题参考范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内时事热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础国情常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用法律知识、宁夏回族自治区及市县基本情况、报考岗位对应专业知识等(专业相关题目占试卷总题量 80% 以上)。报考人员可依据以上范围自主筹备复习。
笔试结束后,结合招聘岗位名额、应聘人员笔试分数排名,按既定比例划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成绩统一在报名微信群公示。
2.面试
采用半结构化面谈模式,面试满分 100 分。面试时间、考场规则将根据招聘工作实际另行通知;面试得分不足 60 分的应聘人员,直接淘汰,取消后续招聘资格。面试结束后,结合岗位招聘人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按 1:1 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同步在报名微信群公示。
3.加分政策
在泾源县域内幼儿园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一线教师笔试加1分;2024-2026学年在保育主任、教研主任岗位的笔试加1分;近2年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荣誉或教学成果奖项的,分别笔试加2、1.5、1、0.5分,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计分,同一人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公司统一统筹组织,体检机构为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本岗位用工相关要求执行(基础检查包含血液检验、胸部 DR 透视、梅毒、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筛查;女性求职者额外开展滴虫、念珠菌、淋球菌等妇科专项检查)。体检产生的全部费用按照医院公示收费标准,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报告单统一由公司领取归档,体检数据、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体检结论不合格、或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应聘人员直接淘汰,招聘资格终止,体检结果在报名微信群统一公示。
(六)考察
综合考察覆盖招聘全流程,包含报名、各项测评环节,以及应聘人员在报名微信群、招聘现场全程言行表现;考察方式包含查阅报名填报资料、个人人事履历档案、现场面谈、实地走访核实等。重点核查报考人员政治身份、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诚信状况、身心健康水平、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学习与工作履历、求职动机、思想认知水平,综合评估求职者价值取向、职业素养、政治可靠性、岗位稳定度、环境适应能力、职业可塑性、日常行为习惯等与岗位匹配度相关综合条件。考察过程、相关信息全程保密;综合考察不达标、或招聘期间查实存在不符合考察标准相关情形的应聘人员直接淘汰,终止招聘资格,考察结果在报名微信群公示。
(七)公示
经综合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夏捷安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微信公众号、本次招聘专属报名微信群、线下报名现场同步公示,公示周期为 1 天。公示期间收到群众问题反映的,公司将开展核查;经查证情况属实且影响录用资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若举报线索无法核实、核查结果不属实或相关问题不影响岗位聘用的,按既定流程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公示期结束后本次招录工作全部完结,不再受理任何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咨询、投诉及检举事项。
咨询投诉电话:0951‑8100111/17795012573
投诉受理邮箱: 1285709026@qq.com
七、聘用
(一)招聘补充说明
1.若本次职业测评整体结果未达到岗位用工标准、人员与岗位匹配度不足,公司有权缩减招录名额或取消对应招聘岗位。
2.职业测评仅作为人才筛选手段,测评结果仅适用于本次招聘的人岗匹配判定,笔试、面试具体得分仅代表应聘人员对本次测评内容的掌握程度与现场综合表现。
(二)劳动保障相关约定
1.本次招聘人员属于项目配套服务用工,劳动合同服务周期与项目合作期限保持一致,签订为期一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自动终止。试用期时长结合项目运营、岗位实际需求,在签署《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试用期内经考核判定不符合岗位录用标准、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公司严格按照当地人社部门规定标准,为录用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个人需承担的缴费部分将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3.录用人员全部薪资、福利标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通过《薪资核定表》予以书面确认。
4.如因项目运营调整,需要阶段性暂停岗位服务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待岗管理,待岗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发放标准不低于泾源县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在岗日常管理
1.劳动合同服务周期内,录用人员纳入公司常态化考核管理;凡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无法达到岗位履职标准、拒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与服务质量不达标情形的,公司可随时解除用工关系。
2.在岗期间必须遵守公司统一管理制度、上下班作息安排,适配岗位工作属性与服务环境,服从公司岗位调配、职责调整安排。
3.服务过程中若提供的保育教育服务未达到规定标准,公司可对员工进行劝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录用人员在岗期间须服从岗位调动、各幼儿园服务网点调整;拒不配合岗位调剂、网点调整安排的,公司予以劝退或解除劳动关系。
八、应聘须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各类证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证件照等资料,将依据法律法规用于本次招聘档案留存,提交后不予退还。
2.应聘人员参与本次招聘全部环节,需结合自身身体健康状况自主参与,自行做好人身安全防护;如发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交通意外等各类安全事故,均不认定为工伤,所有责任、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参与本次招聘所消耗的时间、产生的交通、材料等各类开支,均属于个人自愿行为,相关费用全部由考生自行承担。
4.所有应聘人员须关注“宁夏捷安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官方微信公众号;报名成功后实名加入本次招聘专用报名微信群,及时查阅群内通知、招聘相关信息;未关注公众号、未及时查收群内通知造成错过招聘环节、材料提交时限等后果,全部自行负责。
5.本次项目服务点位大多分布在泾源县各乡镇、乡村,岗位工作人员需在服务园区统一住宿,往返交通自行解决;应聘人员需结合自身家庭情况、生活习惯充分考量岗位工作环境适配度,审慎报名。
6.提交报名材料前,请完整通读本《招聘公告》,全面、准确理解公告全部条款,严格依照招录流程、相关要求参与本次应聘。
九、报名须知
1.报名期限:2026年8月14日(星期五)早9:30 至2026年8月16日晚20:30截止 ,超过报名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再受理报名或接受提交的任何报名资料。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应聘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现场审核办理,并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阳光大厦8楼820室
4.报名咨询:手机(微信同号):16695145666
5.报名须提交、提供的资料
(1)户口本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首页在上、本人页在下、端正、清晰);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正面在上、反面在下、端正、清晰);
(3)毕业证复印件1份(横向复印在A4纸居中位置,要求端正、清晰);
(4)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下载生成打印,并在有效期内,要求A4版面、端正、清晰);
(5)近期免冠彩色(红底、蓝底、白底均可)一寸照片1张(背面用圆珠笔写清姓名)及电子版1份(JPEG格式);
(6)持有学位证、各类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失业证等证件的,均按照上述证件要求复印提交;
(7)以上要求提交复印件的证书(件)均须提供原件,经报名现场审查后返还本人。
6.报名费用:因本次招聘属于经营性社会机构提供的有偿服务,招聘工作会产生资料费、工作人员工时费、招聘宣传费、场地费、设施费等成本,故收取每人报名费100元,报名后不予退还。我公司原派驻泾源县教育体育局公办幼儿园服务人员和“三类人群”(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凭有关证明免收报名费。
7.由于本次招聘时间紧迫,报名结束后会随即组织笔试、面试、体检等测评环节,请各位应聘人员完成报名后不要离开本县区。
本次招聘由宁夏捷安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并对本次《招聘公告》具有解释权。同时,接受各级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指导监督。如对招聘规则、要求、成绩等事项有异议或发现应聘者和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须在相应环节与时间内及时反映或检举投诉,超过相应环节或时间的一律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宁夏捷安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