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庆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兴庆区2025年补充招聘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现结合实际,拟启动兴庆区2026年补充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人数
兴庆区2026年补充招聘社区工作者86名。
二、补充招聘范围
(一)拟补充招聘人员。参加过兴庆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面试或兴庆区2025年补充招聘社区工作者面试的未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补充招聘范围。两次面试均参加的人员,综合成绩取其中最高分。
(二)不予纳入本次补充招聘人员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和被辞退的社区工作者;
5.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现役军人;
8.在兴庆区2025年公开招聘及补充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中,已确定为聘用人员的,或已确定为聘用人员后放弃的;考察不合格的;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尚未结束的,均不得参加此次补充招聘;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补充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
1.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在前期与考生沟通的基础上,初步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补充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若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补充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补充招聘资格。
2.资格审核准备材料:本人身份证、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二)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采取查核档案、个别谈话、与考生本人面谈等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和遵纪守法、诚信等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照补充招聘人数在兴庆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人员选岗
组织拟补充招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街道(镇),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选岗,现场签订《选岗确认表》。对人员拒绝选岗或拒绝到分配街道(镇)工作的,视为放弃,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各街道(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由各街道(镇)进行管理考核,试用期满后,由所在街道(镇)出具考核留用意见,考核合格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符合留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政策待遇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在社区工作,享受以下政策:
1.社区工作者实行合同制,与各街道(镇)签订劳动合同;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
2.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补充招聘人员在补充招聘工作期间应及时关注兴庆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行承担。
2.补充招聘人员对提交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补充招聘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补充招聘,除体检费用需要考生负担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次补充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庆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51-867912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