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才29人公告

文章摘要

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进一步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结合我市实际,万宁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29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

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进一步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结合我市实际,万宁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29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8.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组织形式

本次招聘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对应聘者进行笔试、面试。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均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1日9:00至8月31日12:00(周末正常报名,8月31日12:00起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网址:http://www.qgsydwks.com/exam_detail.html?$$id=2089313052074934273$$

3.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

(1)万宁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贴照片后手写签名);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4)报考承诺书(附件3)

(5)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工作经验证明,证明应为所在单位出具(附件4);

(6)毕业证;

(7)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8)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有效期内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9)其他市县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5)。

(10)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范围:全部,截图内容包含网址、姓名、身份证号、查询结果)。

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材料统一为JPG格式,单个大小200KB以内。

4.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根据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岗位的年龄须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统一截止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以该日期倒推核算周岁,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6年8月31日17:00准时关闭。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笔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均划定合格分数线。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内容以最新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6年版)为依据,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如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总分50%的,经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划定。笔试每科卷面满分为其他分数,则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按要求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面试分数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和该岗位招考名额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岗位的招聘人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不全、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符的,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自愿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在面试前5天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并列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按加试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总成绩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六)政审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员由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呈报市政府审批,经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以及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入编、工资、社保等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转正手续,按单位岗位设置进行聘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局按财政预算纳入核拨。

(三)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六年(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含其招聘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自人员正式到岗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受聘人员不得擅自辞职、解除聘用合同,不得申请跨单位调动、外出借调,不得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未经单位书面同意,不得脱产参加学历教育、长期外出交流。凡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擅自离岗、违约离职的,依照聘用合同及相关管理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情况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六、工作经费

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核拨。

七、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专班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134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9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10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按职能和业务范围,分别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2185538;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0898-66763721,0898-66719197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红专西街卫健委办公楼

附件:1.万宁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设置表

2.万宁市2026年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考承诺书

4.工作经验证明

5.同意报考证明

6.专业目录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

万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19日

相关附件
1.万宁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设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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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宁市2026年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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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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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经验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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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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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专业目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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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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