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朝阳队招录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按照《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暂行标准》要求,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朝阳队救援队员,招录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招录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朝阳队救援队员面向社会招录,招录救援队员为劳务派遣制,办公地点在朝阳市区,共招录救援队员4名(均为男性)。主要承担全国范围内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承担的其他综合救援任务。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朝阳市户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1月1(含)日至2008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 3.

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按照《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暂行标准》要求,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朝阳队救援队员,招录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招录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朝阳队救援队员面向社会招录,招录救援队员为劳务派遣制,办公地点在朝阳市区,共招录救援队员4名(均为男性)。主要承担全国范围内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承担的其他综合救援任务。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朝阳市户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1月1(含)日至2008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态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色觉异常,裸眼视力不低于4.8。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史;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录用的救援队员,统一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企业部分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制式服装、被装等。工资3220元/月(含个人保险部分)。录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朝阳队作息制度》,常规情况下每月休息8天。执行任务或特殊时段取消休假实行全员24小时备勤,适当安排补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0日—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

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三段10号,安平集团院内高楼414室。

3.报名材料

(1)须本人现场报名;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6)《2026年招聘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朝阳队救援队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需本人手填或电脑打印真实详细信息。本人签名必须本人手填,同时须粘贴近期、同一底版、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7)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

(二)录用考核

包括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

(1)1000米跑,4'30"(含)以内合格;

(2)俯卧撑,3分钟内完成50个(含)以上合格。

2.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准予参加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现场抽签确定。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应急救援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法律知识和职业能力;

(2)得分计算:满分为100分,缺考人员计0分。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

(3)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时以有优先条件的人员排前,以上情况都相同时以体能测试成绩优秀人员排前。

3.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由聘用单位统一组织进行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4.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费用自理)

根据面试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1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试环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如有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疾病、血液疾病等不适合在救援队伍工作的人员和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公示

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结束后,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

(四)录用及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封闭培训。内容为军事化、体能和专业技能等科目,培训合格后,统一分配至工作岗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是约定月薪的80%。试用期满合格的,与辽宁安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满,根据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双方认可并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不再聘用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享受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填报材料承诺制度。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要确保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能联系到本人,否则后果自负。

(二)特殊关系回避制度。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违规违纪惩处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朝阳矿山应急救援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421-2610608

举报监督电话:0421-2631458

附件1 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 自愿承担招录考核安全风险承诺书.docx

朝阳矿山应急救援中心

2026年8月1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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