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职业技术学校因工作开展需要,现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舍管理人员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2、需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退伍军人及应往届高中、大学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限制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原工作单位开除经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的;
6.违反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7.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的;
8.涉黑涉恶、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9.其他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10.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11.其他不宜从事职业教育工作要求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4日(9:00-11:30,14:30-18:00),工作日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楼(灵武市西平东街东苑小区北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毕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1寸蓝底证件照3张,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
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951-4679487
灵武市职业技术学校18795101500(韩老师)
14795071579(陈老师)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报名资料审核无误人员。
2.面试通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面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在“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平台面向社会公示3天。
(三)体检和政审
1.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宁夏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或参加考核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和个人征信报告(人民银行出具)。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3天,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由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后派遣上岗。
试用期为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即时解聘,取消本次录用,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报到,不服从岗位安排调剂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实习期满转正后,应发工资2235-2535元/月/人(含个人五险部分),缴纳社会保险。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