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抚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抚松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吉社发〔2024〕13号)、《抚松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抚社工联发〔2025〕5号)、《抚松县推进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抚政办发〔2020〕5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抚松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吉社发〔2024〕13号)、《抚松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抚社工联发〔2025〕5号)、《抚松县推进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抚政办发〔2020〕5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工岗)21人、其他乡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照社工岗管理)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6年抚松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抚松县户籍;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颁发文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年龄在18周岁至38周岁(1987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7.在具备前1-6项基本条件下且具有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复员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禁考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202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6年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6年的,可视为2026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7日9:00至2026年9月11日11:30。

2.请考生登录:https://zybm.baoming001.com/wsbm/#/guidePage?vhost=fssg2026(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报名网络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6366-989,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及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红底、白底或蓝底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B)。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要选择相应招聘岗位报名,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6年9月7日9:00至2026年9月11日16: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2.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及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报名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考生报名咨询电话及报名网站提起申诉。到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仍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申诉仍不合格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申诉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4.申诉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16:00。

5.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00至9月19日9:00;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考试。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由县人社局组织。

1.笔试

(1)笔试日期:9月19日,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通用知识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的笔试成绩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考生须及时关注和查询,未及时查询的后果自负。

2.资格条件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2)拟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由中共抚松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复审时,拟面试人选应按照报名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社工师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因本人放弃或按考生所留联系方式联系不上取消面试资格的,以及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和终止后查出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由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拟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1)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等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的50%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总成绩的及格线为60分。

(3)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成绩查询

考生考试总成绩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6.本次招录的人员全部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录用储备库(该储备库系截至2027年6月底全县社区工作者陆续产生的空缺岗位),后续将根据原岗位人员退休时间,按照总成绩及岗位设置人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上岗顺序按照储备库内人员成绩排名依次上岗,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上岗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时,顺延到小数点后第3位。顺延小数点第3位后总成绩仍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体检工作由中共抚松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依次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岗位,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岗位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依次递补。

2026年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五、薪酬待遇及管理

薪酬待遇参照现行政策核定,具体按照《抚松县推进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三岗十八级"的规定,按照招聘的岗位职责、录用人员的工作年限、文化程度、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核算招录人员薪酬。同时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落实"五险一金"待遇。

对"社工岗"实行服务协议管理,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协议、合同期限与社区"两委"届期一致(服务期限),一届一签,由中共抚松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签订。公开招录的"社工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不少于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服务协议及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要求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充分体现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严格履行招聘程序,确保每个环节工作万无一失;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要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实行保密工作责任追究。要执行回避制度,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发现予以取消。

本方案由中共抚松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有关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考试咨询和举报事项,由中共抚松县委社会工作部受理。

附件:《2026年抚松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

中共抚松县委社会工作部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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