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公安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为充实留置看护警务辅助力量,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实际,决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面向宕昌县公安局在职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招聘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6年宕昌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2.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为充实留置看护警务辅助力量,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实际,决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面向宕昌县公安局在职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招聘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6年宕昌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2.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宕昌县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入),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宕昌县公安局在职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听力障碍、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红绿色盲、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

无传染性疾病、慢性病及精神病史,净身高不低于1.68米。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军人,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8.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二)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岗位计划简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已在宕昌县内从事辅警工作,并由财政供养的人员;

12.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所规定的禁止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环节考务工作。

(一)发布公告

通过陇南宕昌人社局、陇南宕昌公安等相关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3日8:30至9月2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账号。应聘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在规定时间通过电脑端点击报名链接https://www.sydwzk.cn/gskjccbp2026,注册报名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2.报名并上传附件。登录报名账号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所需附件材料(扫描件)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原件;

(4)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上传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因误报、错报、虚报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线上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2:00

4.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8:00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以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为主。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汉语作答,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5.成绩公布:通过陇南宕昌人社局、陇南宕昌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出现末位名次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等原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现场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年龄、户籍等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并对净身高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五)体能测评

1.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通知。

3.测评内容: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30岁(含)以下: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65厘米为合格。

(2)31岁(含)以上: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4'3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65厘米为合格。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取消应聘资格。

(六)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照面试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公安机关根据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结合拟聘用岗位条件,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不合格的,该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则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聘用与培训

对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本次聘用辅警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主动离职的,由个人承担培训费和服装费。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陇南市财政局、陇南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陇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财政全额保障。

五、相关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在陇南宕昌人社局、陇南宕昌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环节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为确保整个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由县纪委监委派出专门人员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宕昌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宕昌县纪委监委 0939-6121703

政策咨询电话:

宕昌县人社局 0939-6171198

宕昌县公安局 0939-593301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2309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附件:2026年宕昌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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宕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宕昌县公安局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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