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土地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系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和竞争择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要求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专业要求 | 岗位要求 |
| 综合管理A | 1 | 负责公司综合事务、办文办会、合同与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生产等工作 | 1. 研究生:公共管理、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学、企业管理、城乡规划、城乡规划学、汉语言文字学; 2. 本科:公共管理、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城乡规划、汉语言、汉语言文学。 |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 30周岁及以下; 3.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可独立完成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任务; 4. 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服务意识以及保密观念。 |
| 综合管理B | 1 |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党群及企业文化建设、法务审查、综合性文稿、信息化建设、督查督办等工作 | 研究生:公共管理、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城乡规划、城乡规划学、企业管理、汉语言文字学、法学、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人力资源管理。 | 1.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 38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 3. 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 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5. 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服务意识以及保密观念。 |
| 财务管理 (会计) | 1 | 负责公司全盘账务处理、凭证审核及报表编制;负责做好纳税申报、发票管理;负责做好公司费用报销,核对往来账目等工作 | 1. 研究生:会计、会计学、审计、财政学、金融、金融学、税收学、税务、税务学; 2. 本科: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金融、金融学、税收学、税务。 |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 38周岁及以下; 3. 具有3年及以上会计或出纳或审计工作经历; 4. 熟悉企业会计准则、税法及国企财务基本规范;熟练操作财务软件、Excel数据处理;具备独立做账、报表编制、税务申报能力; 5. 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职业资格之一。 |
| 财务管理 (出纳) | 1 | 负责日常现金、银行收支结算,登记现金及银行日记账;负责做好工资发放、费用报销付款;定期核对银行流水,整理资金凭证归档 | 1.研究生:会计、会计学、审计、财政学、金融、金融学、税收学、税务、税务学; 2.本科: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金融、金融学、税务、税收学。 |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 38周岁及以下; 3. 具有3年及以上会计或出纳或审计工作经历; 4. 熟悉企业会计准则、税法及国企财务基本规范;熟练操作财务软件、Excel数据处理;具备独立做账、报表编制、税务申报能力; 5. 具有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职业资格之一。 |
| 资产管理 | 1 | 负责公司不动产、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经营性资产租赁运营管理;自然资源类项目投资储备与拓展、租赁招商合约采购等工作 | 研究生:财政学、金融、金融学、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会计、会计学、技术经济及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城乡规划、城乡规划学。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38周岁及以下; 3.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熟悉资产基本管理工作及国有资产管控规范; 5.具有较强的投资项目分析能力、业务拓展能力、财务分析能力者优先。 |
| 工程管理 | 1 | 负责公司不动产的工程维保造价核算与成本管理、项目管理等工作 | 1. 研究生: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2. 本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 38周岁及以下; 3. 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 持有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5. 熟悉清单与定额计价,熟悉土建、安装、装修维保等施工工艺,熟练操作算量软件者优先。 |
学历(学位)、职称和从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对应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其一即可报名;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为依据。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14日23:59。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指定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ks.cn/,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招考报名】一栏中“宁波市土地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仅报名阶段显示开放)。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免冠证件照片(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截止日前,未上传照片者资格审查不合格。填写的报名信息需完整、准确。报名成功的,将显示报考序号,请考生记录本人报考序号,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联系电话:王老师0574-89020959(工作日:9:00—11:00 14:00—16:00)。
应聘人员需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应聘人员电话号码错误、停机等原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报名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4.2026年10月20日9:30—17:00考生可通过报名入口(https://bm.nbks.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间来电查询(电话:0574-89020959),逾期不再受理。
5.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应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对取消招聘的岗位,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报名人员,且不再接受补报其他岗位。
6.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10月22日9:30—10月24日9: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s://bm.nbks.cn/首页,在准考证打印栏选择进入“宁波市土地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用现场书面答题方式进行,其中财务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出纳)岗位含财务相关知识,其余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初定为2026年10月24日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成绩将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zgj.ningbo.gov.cn/)和宁波人才网(https://www.nbrc.com.cn/)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1:3比例的或因分数并列人数超过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资格复审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清单另行通知)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不符合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将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70%的权重合计而成。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笔试、面试成绩和合成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zgj.ningbo.gov.cn/)和宁波人才网(https://www.nbrc.com.cn/)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七)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察对象提出放弃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用人单位视情况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zgj.ningbo.gov.cn/)和宁波人才网(https://www.nb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取消聘用计划不再递补。
五、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根据具体岗位和用人单位内部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宁波市土地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联系电话:0574-89283796陈老师(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土地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