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康复医院隶属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着康复治疗、预防、健康管理、医养结合、医学教学、科研、以及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助等职能。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工作人员6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详见《海南省康复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经招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通过海南省康复医院微信公众号及委托招聘的第三方网站等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明确招聘的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条件等。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海南省康复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康复医院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康复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0日9:00至2026年10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
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9632。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康复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我院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模板附件3)。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9)应聘人员事前报告表。(附件5)
4.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不能参加考核,系统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关闭。
(注:以上提供材料必须完整,我院无提醒补齐义务,未完整提供的,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省康复医院微信公众号通知。
(三)组织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和考试公告。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9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进行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不应低于60%。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合格分数线不低于50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在海南省康复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南省康复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康复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要求的材料原件接受审查(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并递交《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报考资格要求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人员的复审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电话不畅,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10号)开展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不同岗位邀请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海南省康复医院考官小组专家成员占比不超过60%。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整个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南省康复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省康复医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海南省康复医院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省康复医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省康复医院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或常驻地,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应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康复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海南省康复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康复医院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共同组织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给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应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康复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康复医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海南省康复医院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海南省康复医院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2.海南省康复医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与海南省康复医院领导人员、工作人员、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其他委属委管单位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的须主动报告。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康复医院纪检办公室:0898-6683539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898-6538832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海南省康复医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1.0898-6895162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海南省康复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海南省康复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附件4: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5:应聘人员事前报告表
附件6:工作证明(模版)
附件7.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25 年.pdf
附件7.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7.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