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锦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锦州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招聘辅警127名。
具体报考岗位及报名条件详见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辽宁省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5日至2008年10月15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裸眼视力不低于4.8;
6.应聘人员应能够适应倒班、夜间执勤等工作;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告应聘人员学历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10月15日(含)。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警为非人民警察和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按照《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一)试用期为6个月,期间薪酬待遇:锦州市公安局本级应发工资2940元(含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以转正,转正后发放考核工资,并按照《锦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根据报考时学历评定层级,发放对应层级工资。
(三)按规定为被聘用的辅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锦州市公安局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与监督下组织开展本次招聘工作,锦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gaj.jz.gov.cn/)及“锦州警方”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10月15日8:30至10月22日17:00,通过电脑登录“锦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系统”(https://gabm.0416city.com/job/view/login.html,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进行访问)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审查结果。公安机关于2026年10月15日8:30至10月23日12:00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报考其他岗位。2026年10月15日8:30至10月22日17:00,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10月22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公安机关咨询。
本次招考的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下载《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应聘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字后扫描(拍照)上传。
(2)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选择报考岗位;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信息确认后,在48小时内会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密切关注审核情况,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要在系统关闭前提交修改,逾期不可补报。
(4)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视为完成报名,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5)当招考岗位的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招聘单位对改报岗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笔试
1.考试内容和题型: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及公安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型,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笔试公告发出后,登录“锦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系统”(https://gabm.0416city.com/job/view/login.html)打印《笔试准考证》。
4.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锦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系统”(https://gabm.0416city.com/job/view/login.html)进行成绩查询。
5.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锦州市公安局根据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
6.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笔试考试中予以加分: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加30分;
(2)见义勇为人员,加10分;
(3)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5分;
(4)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加5分;
(5)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加5分;
注:以上加分项取符合条件的最高一项,不累加计算。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四)心理素质测试
1.心理素质测试入围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心理素质测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心理素质测试。入围名单将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2.心理素质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3.心理素质测试采用广泛认可和使用的测试标准进行,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状态、职业适应性等方面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满足的各项要求,筛查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应聘人员。
4.测试结果如有单项异常者,需接受进一步访谈。根据测试结果及访谈结论,确定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
注意事项:因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递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详见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3.资格复审内容:采取现场审核的形式,由锦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1份,要求本人用黑色签字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简版1份(报告生成日期需为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5)加分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烈士或因公牺牲证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他佐证材料1份;
②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供相关荣誉奖励证书或文件佐证;
③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需提交本人的退出现役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军退伍情况证明(附件4)原件1份;
④民警配偶需提供配偶的人民警察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所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注明“仅限报考锦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使用”。
4.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决定报考者资格复审不合格并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合格后参加资格复审。
(六)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详见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体能测评通知。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注意事项:体能测评项目不进行复测。因体能测评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和资格复审,合格后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递补仅限一次。
(七)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1:2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聘用。
4.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5.成绩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将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对外公布。
(八)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公安基础知识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科目考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入围人员,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2.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体检通知。
3.体检标准和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规定执行。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招聘单位有权确定涉事考生体检不合格,并取消其本人五年内报考锦州市公安机关任何辅警岗位资格。
(九)政审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程序执行。依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同时了解考察人选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十)公示与聘用
锦州市公安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笔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除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未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新聘用的辅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合格、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或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关系。
五、注意事项
(一)锦州市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锦州市人社局和公安局从未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根据招聘工作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心理素质测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各类通知。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心理素质测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应聘人员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笔试、体检、面试等环节。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公安局所有。
咨询电话:0416-2572263(如有疑问,请于法定工作日内8:30-11:00及13:30-17:00期间来电咨询)。
附件:
1.锦州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2.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应聘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
3.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4.参军退伍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