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焦作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9名。
一、招聘原则
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困难援助的原则;坚持"优先安置特困人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等。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岗位设置: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开发的工勤服务和后勤保障等辅助性岗位,每人限选一个岗位。
(二)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2日—10月26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焦东南路38号焦作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北大厅7号窗口;所需材料:符合条件人员持本人《劳动事务代理手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标识为就业困难人员,体现有一次求职记录),到窗口如实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三)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供需对接(面试):按照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二次安置人员的顺序进行推荐,用人单位组织面试,经双方选择确定拟招用人员。
(五)拟用公示: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并通过人社部门初审汇总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焦作公共就业网公示7天。
(六)录用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进行就业登记。
四、相关待遇
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确定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市城区最低工资标准。
焦作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