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京津冀分中心(以下简称京津冀分中心)公开招聘共29名聘用制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京津冀分中心为2025年批复设立单位,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驻地为北京。
京津冀分中心负责协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综合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事前事中相关研发指导、咨询受理、审评沟通等技术服务,承担相关注册核查、巡回检查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区域内省份及有关重点城市,开展巡回指导服务,实现区域全覆盖。京津冀分中心主要服务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区域。
二、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三、招聘范围
(一)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应届留学毕业生应为近两年内获得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社会在职人员,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格。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应届毕业生要求应为在校期间非在职,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七)除招聘岗位另有要求外,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等纪律处分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3.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各类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处于禁考期的;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7时。
2.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方式:使用我单位网上报名系统,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请登录网址(https://bdmdei.zhaopin.com),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报名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学历学位为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成绩单(含中文翻译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书》等;能够证明工作年限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社保材料;党员证明材料等。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在报名时一并通过系统提交。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及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参加考试。笔试开考比例(即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为5: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研究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及专业知识。
1.考试评分规则: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2.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在笔试前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反馈是否参加笔试。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有人员考察、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但只能递补一次且递补人数不超过岗位拟聘人数。
附件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京津冀分中心2026年度第二批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