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岗位开发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数量:全区公开招聘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3人。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补充招聘2026年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岗位表》。
(二)招聘岗位职责:主要协助园区开展项目招引、企业服务等工作,促进园区企业和产业发展。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六)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被招聘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17:00—10月27日17:00。应聘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按网络提示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2026年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报名信息表》,并按网络提示上传20~30kb的JPG格式近期标准免冠照片。
资格初审时间截止2026年10月27日20:00。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2026年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报名信息表》,供现场资格审查使用。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若有需要):2026年11月5日12:00—11月7日18:00前,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五、考核及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工作由宜宾三江新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局按照招聘计划组织开展。
(一)考试:本次招聘原则上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若单个岗位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人数大于50人需进行笔试,小于等于50人不笔试,小于等于3人则取消岗位。如需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后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5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所有面试入围人员均须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复审资料: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宜宾临港经开区2026年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报名信息表》。
六、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七、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招聘手续。
八、聘用
(一)聘用: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园区依托企业服务中心、平台公司等与专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二)待遇:省级财政按照4.8万/人/年匹配,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给予一定的政策叠加。
九、退出机制
(一)自愿退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双方协商后退出。(二)期满退出:服务协议到期,自动退出。(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解除协议。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有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已经上岗的无条件解除合约。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招聘工作安排,因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时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正确、畅通。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园区服务专员长期递补,考生成绩有效1年。
咨询电话:宜宾三江新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局 0831-2108294;报名故障咨询电话:0831-8247222。
附件: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补充招聘2026年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岗位表。
宜宾三江新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局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