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驻至某国企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业务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至某国企外包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押运员 (二)招聘人数:2人 (三)岗位职责: 1.驾驶轻型/中型厢式车辆。 2.按照要求进行货物装卸。 3.做好车辆安全。 4.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5.驾驶区域:合肥区域内。 (四)任职要求: 1.年龄52周岁及以下; 2.入职后需尽快考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五)待遇及其他事项: 1.

根据业务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至某国企外包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押运员

(二)招聘人数:2人

(三)岗位职责:

1.驾驶轻型/中型厢式车辆。

2.按照要求进行货物装卸。

3.做好车辆安全。

4.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5.驾驶区域:合肥区域内。

(四)任职要求:

1.年龄52周岁及以下;

2.入职后需尽快考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五)待遇及其他事项:

1.薪资面议,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提供餐费补贴、高温福利、三节福利、免费住宿等福利。

2.工作地点:合肥市吴山镇及庐江县。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除满足岗位表中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勤勉敬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拟任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表中任职要求年龄“52周岁及以下”为“1973年10月1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以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应聘人员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应聘人员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专业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学位信息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登载信息为准。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表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尚在有效期内的;

5.其他不适宜招录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与背调、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通过合肥人力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信息应与本人实际情况、岗位要求相一致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Hfhrswb@163.com,报名邮件主题为:姓名+押运员。

2.报名材料:

(1)《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扫描件(如有);

(3)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对报名简历进行筛选,简历筛选未通过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我司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如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情形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三)面试

此次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与背调

1.体检由应聘人员自行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通过后进入背调环节。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由体检者提出申请,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背调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聘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背调结果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若初选人员因放弃体检或背景调查、体检或背景调查不合格产生岗位缺额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开展递补,按照前款初选人员确定规则执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用

1.根据体检结果,经研究决定,确定岗位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与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五、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的招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设固定报名截止时间,招满即停止接收简历。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因招聘工作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四)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正常,如出现电话联系不上或未按照要求参加相关环节的情况,视为自动弃权。

(五)应聘人员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六)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变化、应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等实际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51-62691222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期间拨打。

附件: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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