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陕西安康旬阳市人民法院公益性岗位招聘10人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旬阳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址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1.法庭司机:7名。负责公务车辆驾驶和管理及其他工作。 2.院机关司机:1名。负责公务车辆驾驶和管理及其他工作。 3.食堂帮厨:1名。负责机关食堂食材预处理、烹饪辅助、卫生清洁及后勤保障工作。 4.办公室文印:1名。负责各类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扫描、装订及设备维护,同时做好保密、登记和耗材管理等工作。 (二)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旬阳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址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1.法庭司机:7名。负责公务车辆驾驶和管理及其他工作。

2.院机关司机:1名。负责公务车辆驾驶和管理及其他工作。

3.食堂帮厨:1名。负责机关食堂食材预处理、烹饪辅助、卫生清洁及后勤保障工作。

4.办公室文印:1名。负责各类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扫描、装订及设备维护,同时做好保密、登记和耗材管理等工作。

(二)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三)工作地址:赵湾、甘溪、神河、高新、蜀河、双河、棕溪人民法庭或法院机关。

二、招用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具有旬阳市户籍或常住证明,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镇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就业困难人员中退役军人、登记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优先。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二)以下人员不能参与应聘:

1.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情形的(不符合公益性人员要求情形:有营业执照、企业股东、在其他单位参加五险一金等)。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30日(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旬阳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旬阳市人民法院行政楼二楼202室)。联系人:蔡亚男。联系电话:7200527。

报名时需带本人简历、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驾照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带本人退役证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技能测试、面试、评议公示、体检、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四)资格审核及技能测试、面试:

由旬阳市人民法院、旬阳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相应的岗位技能适应能力测试和面试。

(五)录用及体检:

根据测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由旬阳市人民法院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须自行前往二级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合格者,按规程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不服从工作安排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经研究,可按测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实施;

2.录用后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

3.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本次公益性岗位招用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薪酬标准不低于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为签约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根据《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及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条款。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依规处理。

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15-7200527。

旬阳市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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