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保障能力与服务效率,确保医院车辆管理安全、高效、有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救护车驾驶员 2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
2.年龄要求:不超过 40 周岁(1985 年10 月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史及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能适应弹性工作、节假日值班、加班及长途出车安排。
3.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
4.持有 A1 驾驶证,证件合法有效;驾龄满10 年及以上,驾驶技术娴熟,熟悉张掖市及周边路况与交通法规;安全驾驶记录良好,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不良从业与驾驶记录,无酒驾醉驾、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具备较强安全行车与应急处置能力。
5.服从医院统一管理与调度,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及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作风严谨、吃苦耐劳,恪守公务人员行为规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 年11月6日18:00 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行政楼316。
2.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救护车驾驶员报名信息表》。应聘人员登录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zy120.com/)-新闻动态-招岗招聘栏目中下载填写。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A1 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勤技能等级证(如有)。
(5)车辆管理所开具的《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原件。该记录应涵盖无重大事故、无严重违法及记分周期未满12分等内容。
(6)应聘人员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因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实践技能考核与面试2 个阶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实践技能考核环节。
11 月 9 日 14:30-17:30 在行政楼316 领取实践技能考核准考证。
11 月 10 日上午实践技能考核,下午面试。
(三)考试最终成绩核算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实践技能考核成绩×70%+面试成绩×30%
本次招聘考试最终成绩将于面试当日23:59 前在我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
考核总成绩前2名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考核总成绩并列时,以实践技能考核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文件执行。
如有必要可进行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考察
以个别谈话、座谈会、到原工作单位进行考察鉴定、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应聘者个人征信等方式,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签订劳动合同,含3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52940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