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 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3.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2026年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制外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编制外聘用人员: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 发布公告
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4日19:00。报名网址: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报名与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3.资格审查: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4.以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待参加面试时交至招聘小组。
(三) 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职业素养、举止仪态等)及岗位匹配度。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方式畅通。
(四) 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方式畅通。
(五) 公示
根据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在中国新疆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四、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3200元/月,并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要求
1.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请各位报考者保持报名时所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因报名所填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七、联系方式
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领导小组咨询电话:0909-2235500;咨询时段:工作日10:00--13:30 15:30--19:30。
本公告由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