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启事

文章摘要

因工作需要,特招聘病理科协议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其他要求 备注 病理取材医生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相关专业 35周岁及以下 取得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熟悉病理标本取材流程 协议人员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 2、月薪面议,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

因工作需要,特招聘病理科协议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其他要求备注
病理取材医生1本科及以上医学相关专业35周岁及以下取得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熟悉病理标本取材流程协议人员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

2、月薪面议,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9日开始,招满即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后山路266号)行政楼7楼721室,电话:0579-89168169。

3.报名方式: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个人简历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并填写报名表。

五、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录用

通过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经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表现符合要求者,凭原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证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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