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赣州市南康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公园、广场一线养护保洁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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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一)男性55周岁及以下,女性50周岁及以下,能力突出者适当放宽条件,能够适应户外露天作业、季节性高强度绿化养护体力工作,持有残疾人证、高中以上学历优先;
(二)吃苦耐劳、踏实肯干、责任心强,服从单位管理制度及日常工作调度,具备稳定在岗工作意愿,无不良嗜好,具备基本安全生产作业意识;
(三)同等条件下具备城市管理、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养护、苗木种植修剪、病虫害防治、绿地管护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四)服从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安排,有意愿长期在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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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以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教或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二)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公职以及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五)有吸毒史、精神病史的人员;
(六)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其他不宜承担城市管理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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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 南康区公园管理所(南山公园内)。
3. 报名材料:
①规范填写的《招聘报名表》1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②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份(现场核验原件);
④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佐证材料(如有)。
4. 联系电话:0797—6644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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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待遇
1.工资福利:按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园管理所)养护保洁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2.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3.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作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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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2.面试及实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及吃苦耐劳精神;
3.体检:面试合格者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常规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聘用:体检合格后,择优录取,由南康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并统一安排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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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公告有效期:招满即止。
2.报考人员报名、考核、体检须全程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3.招聘工作组对考生所有报名资料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招聘工作使用。
4.未尽事宜由南康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