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气象局202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第一阶段)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为满足甘肃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本阶段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 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气象局简介
甘肃省气象局隶属中国气象局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管理气象工作的主管部门,行使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气象工作的行政职能,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实施行业管理。同时负责管理全省各市(州)气象局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业务、服务、科研等工作。
甘肃省气象局下辖甘肃省气象台等6 个直属事业单位,兰州市气象局等13 个市(州)级气象局,榆中县气象局等70 个县级气象局。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除2027 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外,还包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2026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报名前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持有空白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仅限于2025 年1 月1 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目前已回国,未落实工作单位。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敬业奉献精神,热爱气象工作。
(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及专业等资格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岗位年龄条件一般不超过38 周岁(1987 年11 月之后出生),博士岗位可放宽至40 周岁(1985 年11 月之后出生)。
(十)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报到时需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一)不予招聘的情形: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受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十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确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有关规定。凡与用人单位担任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审计、财务岗位。拟聘用人员聘用后不得形成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情形。
四、考试方式
(一)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考试方式。应聘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采取笔试加面试考试方式;若未达到3:1 的比例,采取直接面试考试方式。
(二)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考试方式。
五、网上报名和资格查询
(一)岗位查询
甘肃省气象局将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s://www.cma.gov.cn )、甘肃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s://gs.cma.gov.cn )、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如意就业—甘肃省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ggjyfw.rst.gansu.gov.cn)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气象局2027 年度事业单位毕业生招聘需求信息明细表(第一阶段)》(附件1)、《气象部门人员招聘专业目录(2027 年版)》(附件2)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报名系统内《甘肃省气象局事业单位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在报名时应当如实提供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如实说明本人与气象部门职工是否存在亲属关系,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 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考试报名系统
(https://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s_pcid=HsiIE7HygZdRKlRawQuQLZKO83c7/suM )进行报名注册。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信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PNG 或JPG 格式,大小不超过1MB),并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分类上传报名系统相应栏目内(所有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格式,单个材料大小不超过2MB),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6 年11 月30 日(星期一)9∶00 至12 月4 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需提交《甘肃省气象局事业单位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考生报名表和基本信息表》(附件4),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 号)严肃处理。
请报考人员尽早提交报考申请,12 月4日(星期五)18:00后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或补充完善信息重新提交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网上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于2026 年11 月30 日(星期一)9:30 至12 月5 日(星期六)18:00 期间对报考人员申请进行审查,确保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招聘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考人员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身份信息原则上不予更改。确因填写错误,导致实名认证未通过的,联系招聘单位进行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 年12 月4 日(星期五)12∶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12 月22 日9:00 至12 月27 日9:00 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笔试时间定于2026 年12 月27 日9:00 至11:00 在兰州举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为现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按照专业需求为气象类岗位和非气象类岗位分设。
招聘专业为气象类岗位考试科目:气象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招聘专业为非气象类岗位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复习教材,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请参加考试的考生谨防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我局公开招聘名义强行推荐书目和培训等情形,以免上当受骗。
工作地点在兰州市城关区的招聘岗位,同一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及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工作地点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艰苦气象台站的招聘岗位,同一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 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参加笔试,如无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专业需求为气象类和非气象类两个类别分别划定,各类别合格分数线,按该类别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确定。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应聘人员成绩不计入有效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同步公布,未达到报考类别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二)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 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以及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禁止携带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四)成绩公布
在笔试结束1 个月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原渠道发布笔试成绩查询通知和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在通知发布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七、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甘肃省气象局统一组织,在面试前一周内进行,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在招聘公告相同发布渠道予以发布。
采取直接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即为面试人选。采取笔试加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3:1 比例确定,未达到该比例的,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的末位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时参加资格复审。对取消或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产生的空缺,从应聘本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 份。
2.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 份,已毕业的考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 份。
3.甘肃省气象局事业单位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人处需手工签字、不得打印)。
4.考生报名表和基本信息表原件(附件4)(本人签名处需手工签字、不得打印)。
5.个人简历一份。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导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由考生签字确认后领取。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凡发现报名者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聘用资格。
(二)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所需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考生面试成绩在每个考生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并由考场监督人员和考生签名确认。面试室配备录像、录音设备,全程记录面试过程。
1.面试安排: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须携带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
2.报考“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岗位的毕业生,需在面试前进行3 分钟科研进展和成果介绍(PPT 形式,介绍中不能出现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导师等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信息)。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 分(含70 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八、综合成绩计算
采取笔试加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采取直接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直接面试岗位即面试成绩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依据加试成绩确定排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考试方式分类划定,直接面试岗位为70分(含70 分),笔试加面试岗位为60 分(含60 分)。低于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由甘肃省气象局组织。
(一)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体检由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参照公务员现行录用体检标准和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入职后由用人单位报销。
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考生应当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要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由甘肃省气象局组织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社会实践、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人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按程序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对考察不合格的,或在考察过程中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及签订协议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甘肃省气象局党组按照招聘计划数量等额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s://www.cma.gov.cn)、甘肃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s://gs.cma.gov.cn )、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如意就业—甘肃省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ggjyfw.rst.gans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与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5 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协议,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递补与调剂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从同一岗位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没有递补人员的,可进行调剂。调剂人选应从报考各单位服从调剂、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且符合调剂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逐一确定,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十二、备案和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气象局报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审核备案,审核备案同意后,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国家认可的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按要求到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报到。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不得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
十三、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 号)等相关规定明确的情形和程序处理。
十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除考试大纲外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甘肃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二)资格审查由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及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面试等通知将通过招聘公告相同发布渠道予以发布告知,请随时关注,同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由甘肃省气象局负责解释。
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2402446(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6293、4000010370(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甘肃省气象台:0931-2402416
甘肃省气候中心:0931-2402508
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0931-2402471
甘肃省气象数据中心:0931-2402261
甘肃省气象服务中心:0931-2402643
甘肃省气象综合保障中心:0931-2402632
兰州市气象局:0931-8497621
嘉峪关市气象局:0937-6330759
白银市气象局:0943-8624125
武威市气象局:0935-6150730
酒泉市气象局:0937-2850739
张掖市气象局:0936-8291465
定西市气象局:0932-5984194
天水市气象局:0938-8380006
平凉市气象局:0933-8214249
庆阳市气象局:0934-8217121
陇南市气象局:0939-8250750
临夏州气象局:0930-5911226
甘南州气象局:0941-8216563
附件:1.甘肃省气象局2027 年度事业单位毕业生招聘需求信息明细表(第一阶段)
2.气象部门人员招聘专业目录(2027 年版)
3.甘肃省气象局事业单位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
4.考生报名表和基本信息表
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2026 年11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