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锡林浩特市公证处决定公开招聘1名公证员(合同制,非公务员编、非参公编、非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薪酬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证员,1人。
(二)岗位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公证员职责;根据公证处的安排处理与公证业务、公证事务相关的工作。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诚实守信,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获得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A证)或公证员执业资格证。
5.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户籍;
6.具备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可优先录取,年龄放宽至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仅具有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A证),无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四)薪酬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由锡林浩特市公证处以劳动合同形式聘用,按照锡林浩特市公证处聘用人员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3日。我单位视报考人数的实际情况可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在11月13日前将报名表以及所需要材料交至现场审查。(团结大街422号,宏发大厦2楼公证处)
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一份,报名登记表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原件扫描件;
(3)本人学历、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中,国(境)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公证员执业证原件;
(5)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以短信(网上公告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经确认符合资格条件人员中明确参加面试人员不少于2名,我单位方可启动面试组织工作。面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和自由交流两部分内容。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法律专业素养与公证业务能力;自由交流,主要侧重增进双方相互了解,同时对考生做全方位的综合考量。考生须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两部分内容均分别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专业知识测试和自由交流两部分成绩按比例合成总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网上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携带体检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若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本单位将适当延长报考时间。若经确认符合资格条件人员中明确参加面试人员少于2名,本次招聘终止。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四)监督投诉电话:0479-8114750。
联系人:丁梓杰
报名联系电话:0479-8223040
16270856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