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景泰县委政法委员会聘请志愿执法监督员公告

文章摘要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全县政法部门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政法部门执法司法行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确保政法部门自觉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 ...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全县政法部门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政法部门执法司法行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确保政法部门自觉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推动平安景泰、法治景泰和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省委政法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甘肃省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景泰县委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聘请执法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原则性强,公道正派,作风务实。年龄在25周岁以上,志愿为执法监督工作服务。

2.热心支持和关心政法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执法监督。

3.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法律素质。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5.没有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6.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深律师优先聘请。

二、工作职责

1.监督全县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廉洁办案、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及遵纪守法情况。

2.接受并转递群众举报、信访,及时转达、反映社会各界对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3.在县委政法委的组织下,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提出检查和评查意见;了解掌握政法单位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积极主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工作。

4.对群众反映强烈、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提交县委政法委督查、督办。

三、聘请程序和任期

1.申请。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等方式确定遴选人员范围。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的应填写《执法监督员聘请审批表》(见附件)。

2.审核。应聘人员经县委政法委调查、审核后,确定聘请执法监督员25-30人,统一培训后开展工作。

3.任期。执法监督员任期三年,期满后可重新按程序聘任。聘任后由县委政法委颁发执法监督员聘书和监督证,并向社会公告。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四、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5日至5月10日。

报名材料:填写《执法监督员聘请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证明等有关材料。

报名地点:中共景泰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委大院内)。

联系人:陈祖贤;联系方式:5555740、13830077736;

邮箱:976572972@qq.com。

政法委员会聘请执法监督员审批表

中共景泰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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