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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吉州区殡葬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为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忠诚担当;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强; 3.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纠纷; 4.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详见附件《吉安市吉州区殡葬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吉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吉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是中共吉安县委宣传部领导下的,统筹指导全县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和队伍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综合性机构。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忠诚担当,身心健康; 2.户籍在吉安县或在吉安县长期居住; 3.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纠纷; 4.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吉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吉安市市直相关单位的用工需求,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1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要求详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吉安市卫生学校招聘公告

吉安市卫生学校为市政府直属的公办全额拨款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已有68年办学历程。根据学校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岗位所需专业、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疾病、无精神病史及其他可能影响工作的器质性疾病。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吉安市委办公室(市委总值班室)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值班队伍建设和工作保障有关要求,进一步建强市委总值班室值班员队伍力量,切实做好值班值守、紧急信息报送、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总值班室值班员。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岗位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2.

吉安市委办公室(市委总值班室)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值班队伍建设和工作保障有关要求,进一步建强市委总值班室值班员队伍力量,切实做好值班值守、紧急信息报送、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总值班室值班员。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岗位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2.

吉安市阳光学校招聘公告

为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忠诚担当; 2.身心健康; 3.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纠纷; 4.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全日制在读学生、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详见附件《吉安市阳光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及任职要求》。

吉安市青原区人民医院(总医院) 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医院(总医院)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6.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本次招聘计划招录20人,详见附件《青原区人民医院(总医院)2026年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年龄为1970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岗位1:面点师(1名) 1.任职要求 (1)年龄55周岁(含55岁)以下,持有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优先; (2)熟悉托班幼儿饮食特征、饮食习惯,了解幼儿餐食制作禁忌与营养搭配要点; (3)具备丰富面点实操经验者优先录用。 2.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全园面点制作工作,做到品类丰富、营养均衡,贴合日常用餐需求; (2)专属制作2-3岁托班幼儿餐食,严格把控餐食口感、营养与安全性。 岗位2:食堂帮工(1名) 1.任职要求

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招聘35人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计划招聘辅警35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