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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宁河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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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3 19: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在生猪调出大县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缓解我区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切实保障我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结合我区养殖业发展需要,现就公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全区计划招募20名。录取后根据镇街养殖情况分配。
  二、招募条件
  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能适应镇、街工作,服从工作调动安排;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业务条件: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三类符合条件之一的群体中招募:
  ⑴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⑵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3.限制条件: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⑵招募对象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⑶有违法行为记录者,不准申报。
  三、招募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2020年8月21日-8月27日在宁河电视台、区政务网等进行公告。
  (二)个人申请:2020年8月22日-8月28日,凡符合特聘条件的,到区农业农村委办公室申请填写《宁河区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报名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所在单位工作简历证明、资格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签署《无违法行为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报名地点: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
  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咨询电话:69591829
  (三)技能考核:2020年9月2日前,区农业农村委择期安排全区报名选聘动物防疫专员人员统一参加技能考核,进行闭卷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成绩相同者,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录取。
  符合录取条件人员到区医院进行体检,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中依次递补。
  四、研究公示
  2020年9月7日-15日,按照技能考核及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区政府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在宁河电视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确定人选
  公示结束后,符合录取条件人员,签订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合同。
  六、工资待遇
  每名特聘专员年服务报酬5万元(含聘用人员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费用)。
  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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