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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人 | 天津上西青区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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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8 18: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进一步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若干措施》(津就组字〔2020〕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8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不限全日制)。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天津市居民户口,非天津市居民户口但在天津地区高校就读的2020届毕业生也可报考;天津市居民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0年6月28日;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28日至2002年6月28日期间出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0年8月15日前取得;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外国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1年试用期内应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20年6月8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和天津市西青区教育信息网(www.tjxqjy.com)查询。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至7月4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0年7月6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考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考生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6月28日至7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相关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大纲),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7月10日9:00至7月11日17:00。
      笔试时间:2020年7月12日。具体安排为:
                      9:00至11:00 《教育综合知识》
                      14:00至16:00 《学科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考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考生只需参加《教育综合知识》科目考试。
      2020年7月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7月30日9:00至7月31日17:00。
      面试时间:2020年8月1日至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分为说课与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他岗位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线上资格复审、成绩发布等相关工作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和天津市西青区教育信息网(www.tjxqjy.com)发布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放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西青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西青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备案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西青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考务咨询电话:022-27929635
      监督电话:022-2739324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附件2: 《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大纲
      附件3: 西青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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