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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双鸭山市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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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8 18: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22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双鸭山市计划面向社会为乡镇卫生院补充招聘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医学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补充招聘5人(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5月31日。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hlj.gov.cn/),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以到拟应聘单位所在县(区)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或电话报名,通过网络发送相关证件电子版)。也可以在省内、外各高等院校举办的供需招聘见面会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3.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3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后,由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由县(区)卫生健康部门通知应聘人员。
(三)笔试面试
2022年5月31日报名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超过2人以上,需要各县(区)卫生健康和人社部门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或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由聘用单位所属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和人社局,由市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为2022年9月1日。
(六)注意事项
  1. 按照填报招聘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录取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可以择优补录。
2. 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相关待遇
(一)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县(区)卫生健康部门、人社部门、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区)卫生健康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所属县(区)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本公告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


附件1:
2022年双鸭山市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计划表
序号
市(行署)
县(区)
招聘单位规范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数量
招聘条件
招聘方法
学历(统招)
专业
1
双鸭山市
四方台区
太保镇卫生院
临床医生
2
统招专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公开招聘
2
双鸭山市
尖山区
安邦乡卫生院
临床医生
1
统招专科及以上
中医学
公开招聘
3
双鸭山市
宝清县
朝阳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生
1
统招专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公开招聘
4
双鸭山市
饶河县
小佳河镇中心卫生院
药剂师
1
统招专科及以上
药学
公开招聘

附件2:
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项目
黑龙江省2022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
应聘志愿
岗位(专业)
       市(行署)             县(区、市)          乡镇卫生院        专业
是否服从省里统一调剂
是(否)
应聘人员基本资料
姓   名

身份证号

蓝底或红底
免冠电子相片
性   别

民   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基层服务

技术职称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身体状况

身   份

身高cm

体重kg

学   历

学  位

高考生源地

户籍所在地

档案所在地性质
单位(个人)
工作单位

工作岗位

职业资格证书

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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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专业名称

本科毕业学校

学位

毕业时间

专业名称

硕士毕业学校

学位

毕业时间

专业名称



诚信声明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等政策文件,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要求。
二、本人承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的各项个人信息均准确、真实,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均符合国家规定且真实、有效,没有以他人身份、他人照片或其他方式进行虚假报名。
三、应聘考试时遵守考场规则,不作弊,不请人代考。
四、如本人有违背上述任何一款的情况,愿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本人签名:           
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招聘单位或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22年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联系方式
序号
招聘单位
负责科(处室)
联系方式
1
双鸭山市太保镇卫生院
院长
13796911719
2
双鸭山市尖山区卫生健康局
基层科
0469-2605669
3
双鸭山市宝清县卫生健康局
农卫股
0469-6135182
4
双鸭山市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基层公卫股
0469-5629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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