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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市江城县自然资源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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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4 18: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全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保洁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
保洁员1名,工作地点: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两违”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原县小)。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服从安排,事业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持有健康证;
(四)限江城县户籍、不限男女,年龄40岁以下;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时间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5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县“两违”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原县小一楼)。咨询及联系电话:0879—3821333。
(二)方式及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健康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来报名,报名时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五、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各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通知。
六、岗位待遇
一经录用,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用工双方协商确定(江城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应聘人员被录用后,若发现存在信息失真、欺诈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录用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我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终止聘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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