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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绥化市两级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_行政文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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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7 18: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2年绥化市两级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检察人员队伍,努力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绥化市两级检察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0名、行政文员3名。(具体职位表见附件1)
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司法考试可放宽学历地区的检察院可将学历条件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2日至2004年7月21日间出生);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本人、父母、配偶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8.父母、配偶担任招聘检察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检察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情形的。
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h.hljjcy.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和报名表2份(必须带有照片),限户籍所在地的岗位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的检察院所在地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确认。已经报名的,继续有效。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7月27日。
3.资格审核。各招聘检察院于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7月28日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
5.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7.招聘计划核减及单位改报。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4倍的职位,按照适当比例相应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上公布。报考职位取消后,相关职位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考试
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由各招聘检察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各招聘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3.速录技能测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人员,按照笔试成绩1:3参加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正确率达不到每分钟80字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速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双文速录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不得自备键盘。)。
4.面试。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地点详见各招聘检察院网站通知。
5.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法学专业毕业、有检察机关半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可适当考虑优先。
体检
根据总成绩、考察情况,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可以进行递补。
公示与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检察院在官方网站公示5天。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通过考察环节人员考试成绩保留2年有效,2年内聘任制书记员和行政文员空出名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不再另行组织招考),并履行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聘用制行政文员经费保障额度低于聘用制书记员。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照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检察院联系。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提高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绥化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要求。
本公告由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绥化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职位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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