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430|回复: 0

云南西双版纳州统计局招聘普查指导员公告

[复制链接]

513

主题

513

帖子

603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603
发表于 2022-8-22 18:4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双版纳州统计局招聘普查指导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名普查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身体健康,语言表达清楚,工作积极主动,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民族不限,户籍所在地为西双版纳州。
4.有统计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应证明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且处分期未满的;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不予聘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至8月26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请有意者填写《西双版纳州统计局普查指导员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bnztjjbgs@163.com。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请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面试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四)考察
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聘用资格、本人及社会关系等进行考察核实,并进行体检,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务作出综合评价。
(五)聘用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三、其他事项
人员聘用后,工作福利参照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执行,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人:刘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691—2580616
西双版纳州统计局
2022年8月17日
附件:西双版纳州统计局招聘普查员报名表.do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5-5 10:14 , Processed in 0.065555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