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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亭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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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4 17: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充实法院工作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宏观管理与招聘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按需设岗、合同管理。

二、招聘条件

报名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38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热爱新闻宣传、公文写作工作。同等条件下,有在机关事业单位从路事新闻宣传、公文写作或公开发表过各类作品、文章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

5.无违纪违法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在审判机关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tfy405@163.com,邮件名称以本人姓名命名(注:相关证件、证书、照片电子版应采用彩色图片格式以附件形式提交)。

3.报名材料:

(1)《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编辑版);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获奖证书;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为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相应招聘名额。考试时,请考生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

1.笔试

笔试采取上机形式进行。通过公文写作和办公软件基础操作考试,了解考生是否具备符合岗位需求业务技能。

2.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人际交往等能力。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各阶段考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等条件下,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其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4.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6.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公布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定。公布无异议后,由海南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保亭分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待遇

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工资为5935元/月(含社保和公积金),享受本院聘用人员等级晋升待遇,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并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处理。对考生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的行为,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事宜

(一)招聘公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成绩及拟聘人员名单均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的公告为准。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招聘公告信息,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考试、体检等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自负。

(二)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三)招聘过程中,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四)咨询电话:0898-83603385;监督电话:0898-83663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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