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应届生:
①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② 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任教英语学科须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所学专业为体育类、艺术类及幼教等专业毕业生,可放宽为提交学校开具的外语课程合格证明;
③ 一般学科须持有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幼教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
④ 文科类专业须通过全国或上海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理科类专业须通过全国或上海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所学专业为体育类、艺术类及幼教等专业毕业生,可放宽为提交学校开具的相关计算机课程合格证明;
⑤ 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
⑥ 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一般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紧缺学科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⑦ 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
⑵ 本市在职教师及社会人员(有相关教学经历者优先):
①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务、博士学位、紧缺学科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②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 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④ 一般学科须持有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幼教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