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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教育基金和学生资助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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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8 19: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5.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条件

具体详见《内江市教育基金和学生资助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2月31日。

”命名)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到邮箱njsjyjrsk212@163.com。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系出具的在读证明。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国(境)外留学生,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报告。

根据报名人数等情况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成绩于考核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内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考核总分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内江市教育基金和学生资助中心、内江市教育和体育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市教育基金和学生资助中心及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内江市教育基金和学生资助中心及主管部门按程序向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审批及聘用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2.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832)-2023751(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65689(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2107529(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3.同意报考证明

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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