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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肇州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9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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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8 23: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稳就业、扩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缓解当前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压力,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92人。具体详见《2024年肇州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经乡镇(社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的政策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县以上劳动模范、军人配偶、烈属等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肇州县行政区划内户籍(2024年2月27日前取得)。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保守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和领导,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从事公益性岗位相关管理服务工作的知识水平和岗位能力。

5.岗位要求:报考岗位一、二、三人员要求熟悉办公软件,有较好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服从用人单位分配;报考岗位四人员要求具有满足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责任心强,服从用人单位分配。(学历和年龄要求见附件1)

6.符合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待遇超6年以上人员。

3.已参加职工保险、注册企业或参与企业经营以及从事个体经营人员。

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肇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3月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地点: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3室(县政府2号综合办公楼二楼),咨询电话:0459-854680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中学历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中专学历考生须提供毕业证、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档案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大庆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大庆市就业困难人员询访记录表》复印件各1份。

5.通过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公积金查询”小程序查询到的个人“投资任职信息”“公积金账户详情”信息截图打印版(本人签字)。

6.《肇州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7.本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蓝底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所有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对,申请人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必须如实、准确、完整提交报名相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的,骗取报名或聘用资格的,随时取消该人员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请公益性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2024年3月13日至14日期间到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3室领取。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组织考试。岗位一、二、三采取笔试闭卷考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岗位四由用人单位通过面试形式进行考录,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

(六)岗位确定。岗位一、二、三每个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按照不超过实际参加考试人数90%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数。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拟聘用人员,如有弃权考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岗位选择由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七)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肇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上岗。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服务协议,并报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聘用服务协议逐年签订,最多不超过3年。

五、岗位待遇和管理

(一)岗位待遇

给予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1.公益性岗位补贴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当前月工资标准为1450元;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补贴。以上补贴资金来源按规定渠道列支。

2.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按照全日制用工方式管理。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公益性岗位的监督和宏观管理。

附件:




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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