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2|回复: 0

2024年三沙市船务管理局进驻部分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船员20名公告 ...

[复制链接]

1044

主题

1046

帖子

1740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740
发表于 2024-4-11 08: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沙市船务管理局于2012年11月30日设立,为市旅游文化和交通运输局归口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三沙市各岛礁后勤补给交通保障工作。为做好三沙航运人才储备,建设一支高素质核心船员队伍,进一步提升三沙市船舶交通补给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现面向航海类院校考核招聘20名航海类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船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点时间及具体招聘岗位

    4月15日  09:00-12:00  广州航海学院

4月16日  14:30-17:30  集美大学

4月18日  09:00-12:00  重庆交通大学

4月19日  14:30-17:30  武汉理工大学

具体招聘岗位为见习三副8名、见习三管轮8名、见习电子电气员4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四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服从岗位调配;

6.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学校或院系处分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含在影响期内)的;

5.《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各类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学生。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三沙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4月8日至4月14日,公示时间7天。

(二)组织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4月8日至现场考核时间截止前均可现场或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方式为发送个人简历至邮箱2585994755@qq.com或者电话联系工作人员李华山18723651231沟通其他方式传递资料报名。现场报名为考核现场投递简历报名参加考核。现场考核结束后该校不再接受考生投递简历。   

2.网络或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一份个人简历。个人简历需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白皮证书(适任考试全部科目均合格或已通过科目成绩单,如未全部合格需于报到之前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如尚未取得,可携带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现场考核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现场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拟前往招聘学校组织现场考核。现场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学习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个人依次参加现场考核。现场考核的地点根据拟前往招聘学校现场安排,具体时间以考核当天通知为准。

(四)讨论确定

拟招录学校现场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量讨论择优确认拟聘用名单。拟聘用名单经主管部门党组审议确定后船务局工作人员及时通知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参加体检。所有招聘岗位人员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拟聘用考生自行到所在地的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海船船员的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及时报船务局工作人员备案。体检费用入职后由用人单位统一报销。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

(六)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沙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报到和聘用及待遇

1.计划报到时间为7月中旬,以通知报到时间为准。

2.按照《三沙市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规定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船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经实际工作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阳光,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898-66730417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其它说明事项

1.本工作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具体事务咨询电话:李华山18723651231(微信同号)。

2.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招考单位研究后,在三沙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具体报名、考核、体检、公示、报到时间以三沙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或招考工作人员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4-30 04:15 , Processed in 0.048584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