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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定州市教育系统引进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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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7 19: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实现教育强市目标,拟公开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师德与专业并重;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引进;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引进计划
市外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50名,其中:高中5名,初中18名,小学27名。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本人为定州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且本人为定州户籍或配偶为定州户籍。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以后出生)。
4.中小学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各学段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二)其他条件
荣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河北省优秀教师”、“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河北省优秀乡村青年教师”、“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年龄放宽到48周岁(1972年6月以后出生),优先直接引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未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表现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的;
4.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5.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7.其他不宜引进的。
四、引进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8日9:00 至7月2日17:00
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根据引进教师报名专业情况以及我市教师岗位需求情况予以设岗。
    2.报名网址:http://221.192.132.188:90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引进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引进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报名成功。
(二)资格复审
凡是报名成功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和教育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定于2020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地点:定州市人社局七楼709室。本人为定州市户籍的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户口本、毕业证书(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相关荣誉证书或文件,配偶为定州市户籍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本、结婚证(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面试
市招聘办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登录 http://221.192.132.188:90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中学教师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现行中学教材,答辩是考官提出问题,由考生进行回答。试讲和答辩时间总计不超过15分钟。小学教师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小学现行教材,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评委由7名专家或名师组成,采取体操打分法,整个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
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入选。如入选名额高于所招聘名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引进,确定拟引进教师名单,进入下一环节,进入体检名单于http://221.192.132.188:90或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
六、体检、考察
对确定拟引进教师进行体检。体检由市招聘办组织,指定一所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察由市招聘办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
七、选岗、公示和聘用
如需选岗的,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择相应的岗位。
考察合格的人员选岗后,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财政局、编办等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编制、工资、社保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引进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后,纳入我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最低服务期为5年。
本次引进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引进的相关信息,在http://221.192.132.188:90或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或定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八、纪律与监督
(一)引进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引进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l.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引进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凡考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公开引进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市纪委监委对公开引进全过程实施监督。
(六)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312-2589823
市教育局:0312-2105621
(七)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0312-2313140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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