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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集成电路技术与产业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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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0 15: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编丁丁 于 2020-6-10 15:33 编辑

上海集成电路技术与产业促进中心(简称ICC)成立于2000年3月,直属于上海科学院,受国家科技部、上海市科委指导。ICC着力建设和发挥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服务、信息技术领域项目管理、产业化促进三大功能。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多项目晶圆(MPW)服务、测试专业技术服务、人才培养、项目管理、行业技术信息研究分析等。现因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序号
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级别
人数
1
技术服务部
市场销售工程师
初级
1
2
测试服务部
技术研发与支持工程师(测试方向)
初级
1
合计


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备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文化程度与资格条件;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
  (二)岗位说明及具体条件
  1、市场销售工程师
  1)岗位说明
  负责开展销售和市场工作;
  负责业务市场活动,宣传业务品牌和各项服务内容;
  负责行业与客户信息整理,提供相关报告;
  2)具体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3年以上从事集成电路行业市场销售或大型活动策划工作经验;
  熟悉集成电路基本技术与产业发展趋势,有一定的行业资源;
  较强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客户关系管理能力;
  较强的执行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良好的外语应用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2、技术研发与支持工程师(测试)
  1)岗位说明
  负责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并带领客户完成具体测试任务,收集整理客户对技术上的需求与发展情况;
  完成最终测试报告的整理。
  2)具体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通信、电子或相关专业;3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验;
  对Matlab软件有相关了解,熟悉相应的开发环境;
  具有集成电路、RFID、物联网技术、NFC等有相关的测试经验;
  能熟练使用网络分析仪、频谱分析仪、信号发生器等测试仪器,熟悉NFC及HF高频、UHFEPC协议测试规范;
  富有团队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较强的执行力和沟通能力;
  CET4及以上,能熟练阅读英语技术文档。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在我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后),填写后连同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生成一个PDF/Word文件)。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邮件命名规则为“ICC公开招聘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0年6月22日截止。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2、资格审查
  本中心在收到应聘者报名材料后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考试通知。
  3、考试(笔试与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按本中心通知参加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设最低分数线,不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2)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正常组织面试,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备);面试小组由本中心领导、相关部门领导、招聘部门负责人、纪检人员与外聘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内容包括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以及是否具备与岗位相符的个性等;
  3)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应聘材料相应的原件接受核验;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各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本单位将不予以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5、考察
  本中心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201712333/index.shtml)与本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始日起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21栋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电话:61609878*312
  电子邮箱:rain@icc.sh.cn
  监督电话:51371512
上海集成电路技术与产业促进中心
2020年6月10日

附件1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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