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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肃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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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3 20: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肃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紧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普通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条件;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2日至 2002年7月22日之间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22日至 2002年7月22日之间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6.志愿加入到抗击疫情工作中;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沧州市肃宁县事业单位紧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2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失信被执行人,拒服兵役者;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8.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9:00至2020年7月28日17:00(未按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报考人员通过E-mail(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将所需表格和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为PDF格式)一齐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snxgkzp@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均以 “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未发送到指定邮箱造成未能成功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电子压缩文件内容)包括:
(1)2020年沧州市肃宁县事业单位紧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4)毕业证扫描件;
(5)国外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
(6)以“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姓名”命名的近期清晰彩色标准证件照;
(7)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面试
经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通用能力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公布面试成绩时,同时公布进入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学历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同级别先取得者)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前来面试时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同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本人七天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和IgM血清学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面试。
(三)体检、考察
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参加由肃宁县紧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后,报考乡镇卫生院同一专业岗位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由其本人选择具体的乡镇卫生院岗位。出现成绩并列时,抽签决定先后顺序。如考生不按要求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需48小时内立即上岗,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之中。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到岗的人员取消考察资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采取边工作边考察的方式,考察期为30天,期间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如实提供报名时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县事业单位紧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核, 一经发现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一致,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考察期满,根据工作表现,由县卫健局形成考察材料报县事业单位紧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期间不可通过考录、调配、选调等方式离开肃宁工作岗位。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核、上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委实施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肃宁县事业单位紧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注: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咨询电话:0317-5579025
监督电话:0317-5118960
附件:
1、《沧州市肃宁县2020年事业单位紧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沧州市肃宁县2020年事业单位紧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紧急招聘岗位条件表.xls  

紧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肃宁县事业单位紧急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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