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及时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共计划招聘2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二)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在我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25日。 2.报名地点:榆社县人社局二楼西侧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3.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1张; (2)已经加盖“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专用章”的《就业创业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示。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榆社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国家就业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五、录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由招聘单位按照《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市就办字〔2020〕1号)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六、未就业高校毕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认定条件 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招范围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包括自考、函授、电大、党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毕业生。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指因身体情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人员。具体指具有我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无农村承包土地且已进行失业登记的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具体为下类人员: 1.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仍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2.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 (二)提供资料 1.《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一式四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全日制大专及以上,2016-2020年毕业生);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期内); 4.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升学前为农户且父母均为农户;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父母双方页); 5.靠借贷上学的提供上学期间的借贷合同(原件,一年即可);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大学生需提供情况说明、真实性承诺及相关映证资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户证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享受低保相关印证资料。 6.一寸红底彩照4张,二寸红底照片2张; 7.《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2,3页)及已登记失业页(第6页)复印件; 8.学历网上查询结果(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办理地点:榆社县人社局二楼西侧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54-6621298 附件: 2020年12月11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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