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建成面积日益增加,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居民对城市管理工作要求也随之提高,城市管理工作面临巨大压力。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县就业困难群体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1:城市管理工作协管员7名,其中女性1名,男性6名。主要承担城区日常的违建、车辆抛撒、环境卫生监督的巡查,规范非机动车摆放、乱摆摊点协助城市管理工作任务。 招聘条件:1.具有本县城镇户口;2.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管理,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4.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8日以后出生)。 岗位2:环境卫生保洁员共46名。其中女性21名,男性25名,主要承担城区街道及周边村庄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任务。 招聘条件:1.具有本县城镇户口;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管理,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3.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4.年龄为男性57周岁以下(1965年4月8日以后出生),女性52周岁以下(1970年4月8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15日; 报名地点:漳县综合执法局综合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一页)、毕业证(仅城市管理工作协管员)、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登记证》(登记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之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2张。 2.初审。用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初审。 3.复审。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4.面试。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通过面试的城市管理工作协管员人员,按照用人单位体检标准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6.公示。对最终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7.审批。用人单位对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人员,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8.聘用。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入试用期,试用2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聘期三年,聘用协议一年一签,期满退出,不再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待遇。 9.待遇。聘用人员享受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 四、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现场报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自觉排队,排队间距不小于1米。 3.报名咨询电话:0932-4867319,15095499020(县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县综合执法局 2022年4月7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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