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自然资源和测绘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保障测绘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有关规定,根据我局当前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自然资源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长:宋 健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万 众 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第七组组长
贾新利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乐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 静 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伟于 市测绘地理信息院院长
邵新华 市测绘地理信息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静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政治标准;
(三)品学兼优,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三、招聘数量及岗位要求
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计划招聘1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忠实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4.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的;
5.现役军人;
6.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况。
五、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线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石嘴山市自然资源)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0日8:00至2026年4月16日18:00(5个工作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不收任何费用。
2.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需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281842395@qq.com。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认真对照岗位条件,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对自己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性负责。
3.报名需要的资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学历证书原件、本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由工作人员收集)、验证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个人无犯罪证明。
(三)资格审核
报考者在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同步提交报考所需资料,由市自然资源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在3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件、资料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工作在石嘴山市纪委监委监督下由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3.面试前5个工作日,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
4.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6.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公布。
(五)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所选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考生,自行承担复检费用。
4.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市自然资源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六)考察
1.考察工作在石嘴山市纪委监委监督下由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
(七)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由市自然资源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7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7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体检、公示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与招录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因自愿放弃等因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石嘴山市测绘地理信息院聘用人员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八、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对考生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应聘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空号、错号、无人接听等电话不畅通情况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52-2688021
举报电话:0952-3811800
附件:1.岗位一览表
2.报名登记表
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6年4月9日


